民國111年 地方五等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大意
第4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之均權原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之均權原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均權原則僅適用於憲法未列舉事項 B. 均權原則僅適用於立法院制定法律時 C. 地方制度法已明確列舉地方自治團體之自治事項,故無適用均權原則而為判斷之空間 D. 地方就自治事項制定自治法規,具體分工如有不明時,應本於均權原則而為判斷
官方答案
- 答案:D. 地方就自治事項制定自治法規,具體分工如有不明時,應本於均權原則而為判斷
解析
司法院釋字第498、553等號解釋強調,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應遵循均權原則;地方自治團體就自治事項制定自治法規時,若具體分工或權限歸屬不明,應本於均權原則判斷,而非僅適用於憲法未列舉事項或立法院立法時。地方制度法雖列舉自治事項,仍不妨礙均權原則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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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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