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五等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大意
第19題
某縣政府擬就公共造產公有零售市場攤位之使用管理事項制定自治條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某縣政府擬就公共造產公有零售市場攤位之使用管理事項制定自治條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可基於自治條例之授權,就零售市場攤位之使用時間及應遵守事項,訂定自治規則 B. 零售市場攤位申請資格及收費標準,應以自治條例定之 C. 對於違反規定者,採取斷水斷電措施,應以自治條例定之 D. 對於違反規定者,裁處新臺幣500 元至3000 元罰鍰,並得為連續處罰,應以自治條例定之
官方答案
- 答案:C. 對於違反規定者,採取斷水斷電措施,應以自治條例定之
解析
地方制度法第26條第3項把自治條例得規定的「其他種類行政罰」限於勒令停工、停止營業、吊扣執照或其他一定期限內限制或禁止為一定行為的不利處分,斷水斷電並不屬之;斷水斷電是行政執行法上的直接強制方法,須有行政執行法上的依據,不能以自治條例創設,故 C 錯誤。A 正確,自治規則得依自治條例授權就細節事項訂定。B 正確,申請資格與收費涉及居民權利義務的創設與限制,依第28條應以自治條例定之。D 正確,第26條允許自治條例訂定罰鍰並得連續處罰。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