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五等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大意
第27題
直轄市市長之罷免案,經選舉委員會公告投票通過,其法律效果為何?
題目
直轄市市長之罷免案,經選舉委員會公告投票通過,其法律效果為何? A. 由行政院將被罷免人移送監察院彈劾 B. 由行政院將被罷免人移送懲戒法院懲戒 C. 由行政院解除被罷免人之職務 D. 由行政院先解除被罷免人之職務後,再將被罷免人移送監察院彈劾
官方答案
- 答案:C. 由行政院解除被罷免人之職務
解析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1條第1項規定,直轄市市長罷免案經投票通過後,由選舉委員會公告罷免通過,並由行政院解除被罷免人之職務。此為罷免通過之直接法律效果,不需再移送監察院彈劾或懲戒法院懲戒。選項A、B、D均錯誤地加入移送監察院或懲戒法院之程序。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