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五等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大意
第39題
地方立法機關對於地方民意代表提案事項之議決案,下列何者為地方行政機關執行有困難時之正確因應方式?
題目
地方立法機關對於地方民意代表提案事項之議決案,下列何者為地方行政機關執行有困難時之正確因應方式? A. 應提請覆議 B. 應敘明理由函復 C. 應拒絕執行 D. 應派員向提案之地方民意代表說明
官方答案
- 答案:B. 應敘明理由函復
解析
地方制度法第39條區分「窒礙難行」與「執行有困難」:地方行政機關對立法機關的一般議決案,認為窒礙難行時,得於送達30日內敘明理由送請覆議;但對於地方民意代表提案事項之議決案,如執行有困難,只能敘明理由函復,不得覆議,也不得逕予拒絕。因此應選B。A是誤用一般覆議程序,C、D均非本條法定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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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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