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五等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大意

第43題

為維持自治財政之運作與收支平衡,鄉(鎮、市)依法得採取各種作為。下列何者非屬之?

題目

為維持自治財政之運作與收支平衡,鄉(鎮、市)依法得採取各種作為。下列何者非屬之? A. 發行公債 B. 設置公庫 C. 致力於公共造產 D. 接受捐獻與贈與

官方答案

  • 答案:A. 發行公債

解析

公共債務法對地方政府舉債設有層級限制,鄉(鎮、市)僅得借款,不得發行公債,故A非屬鄉(鎮、市)得採取之自治財政作為。B設置公庫、C公共造產、D接受捐獻與贈與,均為地方制度法及相關規定所允許的財政手段,有助於自治財政運作與收支平衡。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