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五等 戶政 戶籍法規大意
第22題
有關結婚登記,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有關結婚登記,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結婚登記應在結婚事實發生後30 日內為之 B. 結婚登記,目前應以雙方當事人為申請人 C. 結婚登記之申請,原則上親自辦理,不得委託他人為之 D. 結婚登記須向當事人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不得向其他戶政事務所為之
官方答案
- 答案:D. 結婚登記須向當事人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不得向其他戶政事務所為之
解析
結婚登記依戶籍法規定,應於結婚事實發生後30日內申請,故A無誤;結婚登記以雙方當事人為申請人,當事人一方不能親自申請時,得以書面委託他方辦理,因此B所稱以雙方當事人為申請人,以及C所稱原則上須親自辦理、不得委託第三人,均屬正確。現行戶政實務已開放結婚登記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跨區收件),不再限於當事人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故D稱「不得向其他戶政事務所為之」與現制不符,為錯誤敘述。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