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五等 戶政 戶籍法規大意
第4題
甲以不實之資料向戶政事務所申辦國民身分證,經戶政事務所人員查有冒領情事。關於戶政事務所之處理方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甲以不實之資料向戶政事務所申辦國民身分證,經戶政事務所人員查有冒領情事。關於戶政事務所之處理方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將相關事證移請警察機關偵辦 B. 處甲新臺幣1 萬元以上5 萬元以下罰鍰 C. 於戶役政系統為所內註記 D. 通知外交部、交通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官方答案
- 答案:B. 處甲新臺幣1 萬元以上5 萬元以下罰鍰
解析
戶政事務所查獲冒領身分證,應將相關事證移請警察機關偵辦,並於戶役政系統為所內註記,同時通知外交部、交通部、金管會及健保署等機關,以防範冒用,故A、C、D均屬正確處理。現行戶籍法並無「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之規定,戶政事務所亦不得逕依此額度處罰,故B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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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