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五等 勞工行政 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第16題

性別工作平等法在2023 年7 月31 日經立法院通過修正為性別平等工作法,請問下列何者非本次修正之內容?

題目

性別工作平等法在2023 年7 月31 日經立法院通過修正為性別平等工作法,請問下列何者非本次修正之內容? A. 受僱者或求職者遭受性騷擾,應逕向地方主管機關提起申訴 B. 增訂權勢性騷擾之行為人為最高負責人或僱用人,被害人得請求損害額三倍至五倍之懲罰性賠償金 C. 增訂僱用受僱者10 人以上未達30 人之雇主應設置處理性騷擾申訴管道,並有公開揭示之義務 D. 增訂「權勢性騷擾」之定義

官方答案

  • 答案:A. 受僱者或求職者遭受性騷擾,應逕向地方主管機關提起申訴

解析

本次修法建立「向雇主申訴為原則」之機制,受僱者、求職者遭受性騷擾應先向雇主提出申訴,僅於行為人為最高負責人或僱用人等情形,始得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故A「應逕向地方主管機關提起申訴」並非本次修正內容。B增訂權勢性騷擾之懲罰性賠償金、C增訂僱用10人以上未達30人者應設置申訴管道並公開揭示、D增訂權勢性騷擾之定義,均屬本次修正重點。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