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五等 勞工行政 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第46題
下列有關不當勞動行為之裁決,依照勞資爭議處理法之規定,何者錯誤?
題目
下列有關不當勞動行為之裁決,依照勞資爭議處理法之規定,何者錯誤? A. 裁決之申請,應自知悉有違反工會法規定之事由或事實發生之次日起90 日內為之 B. 中央主管機關應於收到裁決申請書之日起7 日內,召開裁決委員會處理之 C. 裁決委員會應指派委員1 人至3 人,依職權調查事實及必要之證據,並應於指派後20 日內作成調查報告,必要時得延長20 日 D. 主任裁決委員應於裁決委員作成調查報告後10 日內,召開裁決委員會,並於開會之日起30 日內作成裁決決定
官方答案
- 答案:D. 主任裁決委員應於裁決委員作成調查報告後10 日內,召開裁決委員會,並於開會之日起30 日內作成裁決決定
解析
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裁決申請應自知悉違反工會法第35條第2項之事由或事實發生次日起90日內提出;中央主管機關收到裁決申請書後7日內召開裁決委員會;裁決委員會指派1至3名委員依職權調查,應於指派後20日內作成調查報告,必要時得延長20日。調查報告作成後,主任裁決委員應於7日內召開裁決委員會,並於開會之日起30日內作成裁決決定。D稱「10日內」召開,與法定7日不符,故為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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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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