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五等 勞工行政 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第6題
依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 條之規定,所謂「勞資雙方當事人對於勞動條件主張繼續維持或變更之爭議」係指下列何者?
題目
依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 條之規定,所謂「勞資雙方當事人對於勞動條件主張繼續維持或變更之爭議」係指下列何者? A. 權利事項之勞資爭議 B. 仲裁事項之勞資爭議 C. 調整事項之勞資爭議 D. 斡旋事項之勞資爭議
官方答案
- 答案:C. 調整事項之勞資爭議
解析
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條定義三類爭議:第1款權利事項爭議,指當事人對法令、團體協約、工作規則、勞動契約等之解釋適用發生歧見;第2款調整事項爭議,指雙方當事人對於勞動條件主張繼續維持或變更之爭議;第3款仲裁事項爭議,指法律規定應以仲裁解決之爭議。題目引述第5條規定「勞資雙方當事人對於勞動條件主張繼續維持或變更之爭議」,即屬調整事項之勞資爭議。A項權利事項係解釋適用歧見;B項仲裁事項係法律規定應仲裁者;D項斡旋非爭議類型。故答案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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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