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五等 勞工行政 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第5題

下列何者非屬勞資爭議處理法所規定之合法罷工要件?

題目

下列何者非屬勞資爭議處理法所規定之合法罷工要件? A. 應依誠實信用及權利不得濫用原則為之 B. 須先經調解 C. 應維持工作場所安全及衛生設備之正常運轉 D. 經會員大會以無記名投票經全體會員過半數之同意

官方答案

  • 答案:D. 經會員大會以無記名投票經全體會員過半數之同意

解析

依勞資爭議處理法第37條規定,罷工要件包括:(1)經會員大會以無記名投票,經「出席會員過半數」同意(非「全體會員過半數」,選項D錯誤)。(2)須先經調解(選項B正確)。(3)應依誠信原則,不得濫用權利(選項A正確)。(4)應維持工作場所安全及衛生設備正常運轉(選項C正確)。選項D將「出席會員」提高為「全體會員」,門檻過高,非法定要件。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