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五等 人事行政 人事行政大意

第24題

公務人員各種加給之給與,應衡酌訂定,下列各種加給之給與衡酌因素之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公務人員各種加給之給與,應衡酌訂定,下列各種加給之給與衡酌因素之敘述,何者錯誤? A. 辦公設施、加班或家庭人口數 B. 職務之技術或專業程度、繁簡難易、所需資格條件及人力市場供需狀況 C. 服務處所之地理環境、交通狀況、艱苦程度及經濟條件 D. 主管職務、職責繁重或工作危險程度

官方答案

  • 答案:A. 辦公設施、加班或家庭人口數

解析

依公務人員俸給法,加給分為職務加給、技術或專業加給、地域加給三類,衡酌因素各異:職務加給衡酌主管職務、職責繁重或工作危險程度(D);技術或專業加給衡酌職務之技術或專業程度、繁簡難易、所需資格條件及人力市場供需狀況(B);地域加給衡酌服務處所之地理環境、交通狀況、艱苦程度及經濟條件(C)。加班性質的給與另有加班費規定,家庭人口數則屬生活扶助考量,均非加給的衡酌因素,故A錯誤。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