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五等 人事行政 人事行政大意

第45題

依據公務員懲戒法規定,受減俸懲戒處分之公務員,依其現職之月俸(薪)減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支給,其期間為何?

題目

依據公務員懲戒法規定,受減俸懲戒處分之公務員,依其現職之月俸(薪)減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支給,其期間為何? A. 三個月以上、一年以下 B. 六個月以上、二年以下 C. 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 D. 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官方答案

  • 答案:C. 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

解析

公務員懲戒法所定減俸處分,是依受懲戒人現職之月俸(薪)減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支給,期間為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減俸屬於期間性、財產性的懲戒,與降級(降一級或二級改敘)、休職(休其現職、停發薪給)不同;期間過短難以產生懲戒效果,過長則輕重失衡,因此法定區間為C。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