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五等 人事行政 人事行政大意

第46題

公務員於受懲戒處分審理程序時,其職務當然停止之情況,不包括下列何者?

題目

公務員於受懲戒處分審理程序時,其職務當然停止之情況,不包括下列何者? A. 依刑事訴訟程序被通緝或羈押 B. 依刑事確定判決,受褫奪公權之宣告 C. 依刑事確定判決,受徒刑之宣告,且在監所執行中 D. 懲戒法庭對於移送之懲戒案件,認為情節重大者

官方答案

  • 答案:D. 懲戒法庭對於移送之懲戒案件,認為情節重大者

解析

公務員懲戒法第5條規定職務當然停止的三種情形:依刑事訴訟程序被通緝或羈押、依刑事確定判決受褫奪公權之宣告、依刑事確定判決受徒刑之宣告而在監所執行中,即A、B、C。至於懲戒法庭對移送案件認為情節重大,得裁定先行停止職務,屬同法第6條的「裁定停止」,須經法院裁定,並非法律規定當然發生的效果,故D不包括在內。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