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地方五等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15題
綜合所得稅財產交易損失當年度扣除不足時,得在以後幾年內之財產交易所得中扣除?
題目
綜合所得稅財產交易損失當年度扣除不足時,得在以後幾年內之財產交易所得中扣除? A. 1 年 B. 2 年 C. 3 年 D. 5 年
官方答案
- 答案:C. 3 年
解析
依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個人財產交易損失得以當年度財產交易所得扣除;當年度無財產交易所得或扣除不足者,得在以後3年度之財產交易所得中扣除,故答案為C。此屬往後年度延續扣除之設計,須以實際發生損失並有交易證明者為限,且僅能與財產交易所得相抵,不得與薪資、利息等其他類別所得相互抵減。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