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地方五等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考古題與答案

民國110年 地方五等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收錄考選部官方試題與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共 50 題可線上瀏覽。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

題目與答案

第1題

依稅捐稽徵法規定,納稅義務人為經濟弱勢者,不能於法定期間內繳清稅捐者,得於規定納稅期間內,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其延期或分期繳納之期間,最長為幾年? A. 1 年 B. 2 年 C. 3 年 D. 5 年

參考解答

  • 答案:C. 3 年

解析:稅捐稽徵法第26條之1規定,納稅義務人為經濟弱勢者,因客觀事實不能於法定期間內繳清稅捐時,得於規定納稅期間內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其延期或分期繳納之期間,合計不得逾3年。本題問「最長幾年」,即為3年。1年、2年屬其他稅捐救濟或緩繳機制的常見期間,並非本條上限;5年則常見於行政執行分期或稅捐保全的討論,與本條無關。故選C。

第2題

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有關納稅者權利之內容,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基本生活費之額度,係參照中央主計機關所公布最近一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60%定之,並於每3 年定期檢討 B. 稅捐稽徵機關查獲租稅規避案件,按應補繳稅款加徵15%滯納金及利息 C. 主管機關應於其網站,主動公開稅式支出情形 D. 當納稅義務人租稅規避案件有提供不正確資料,稅捐稽徵機關得就短漏核定稅捐加以處罰

參考解答

  • 答案:A. 基本生活費之額度,係參照中央主計機關所公布最近一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60%定之,並於每3 年定期檢討

解析: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4條規定,基本生活費係參照中央主計機關公布最近一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60%定之,並每2年定期檢討,不是每3年,故A錯誤。B之15%滯納金及利息、C主動公開稅式支出、D對提供不正確資料致短漏核定者處罰,均符規定。

第3題

甲收到綜合所得稅之核定稅額通知書及繳款書,繳納期間自110 年10 月21 日起至30 日止,因受COVID-19疫情影響,無法於期限內繳清稅款,向國稅局申請延期6 個月繳納,經國稅局核准延期繳納期限至111 年4 月30 日,甲同時對於國稅局核定應補稅額不服,申請復查最後期限為何時? A. 110 年11 月28 日 B. 110 年11 月29 日 C. 111 年5 月29 日 D. 111 年5 月30 日

參考解答

  • 答案:B. 110 年11 月29 日

第4題

依稅捐稽徵法施行細則規定,稅捐稽徵機關按稅籍底冊課徵或查得資料核定課徵之稅捐,不包括下列何者? A. 地價稅 B. 房屋稅 C. 土地增值稅 D. 查定課徵之營業稅

參考解答

  • 答案:C. 土地增值稅

解析:依稅捐稽徵法施行細則第3條(配合稅捐稽徵法第21條核課期間之規定),所稱「按稅籍底冊課徵或查得資料核定課徵之稅捐」,是指稽徵機關依稅籍底冊或查得資料主動核定開徵的稅目,例如地價稅、房屋稅、使用牌照稅及查定課徵之營業稅等,此類稅捐的核課期間為5年。土地增值稅則是在土地所有權移轉時,由權利人或義務人依土地稅法規定申報,經稽徵機關核定後才課徵,屬於申報課徵性質,不是按稅籍底冊或查得資料核定,故不包括在內,答案為C。

第5題

有關租稅法的適用原則下列何者正確? A. 租稅刑事罰以處罰過失行為為原則 B. 實體從新原則 C. 程序從舊原則 D. 租稅救濟程序優先實體原則

參考解答

  • 答案:D. 租稅救濟程序優先實體原則

解析:租稅法適用原則為實體從舊、程序從新,故B、C均誤。租稅刑事罰以處罰故意為原則,過失行為須法律有特別規定始處罰,A誤。租稅救濟採程序優先實體原則,先審查管轄、期間、當事人適格等程序要件,再進實體審查,故D正確;此可避免程序不合仍耗費實體審理資源。

第6題

依現行稅法之規定,下列稅目何者採累進稅率?①地價稅 ②綜合所得稅 ③契稅 ④遺產贈與稅 ⑤加值型與非加值型營業稅 A. ①②③ B. ②③④ C. ①②④ D. ②④⑤

參考解答

  • 答案:C. ①②④

解析:地價稅按累進起點地價分級,採累進稅率;綜合所得稅採累進稅率;遺產及贈與稅自106年起採10%、15%、20%三級累進稅率。契稅按契價一定比例課徵,營業稅原則上按銷售額比例課徵,均非累進。故累進稅目為①地價稅、②綜合所得稅、④遺產贈與稅,答案C。

第7題

下列那一項稅捐之徵收不能優先於抵押權? A. 行政執行處執行拍賣或變賣貨物應課徵之營業稅 B. 行政執行處執行拍賣房屋之應納土地增值稅 C. 納稅義務人欠繳之營利事業所得稅 D. 行政執行處執行拍賣房屋之應納房屋稅

參考解答

  • 答案:C. 納稅義務人欠繳之營利事業所得稅

解析:稅捐稽徵法第6條規定,稅捐之徵收優先於普通債權;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以及法院或行政執行處執行拍賣、變賣貨物應課徵之營業稅,優先於一切債權及抵押權。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在上述特別優先之列,僅優先於普通債權,不能優先於抵押權,故選C。

第8題

我國稅捐稽徵機關為欠稅保全之目的,得依稅捐稽徵法之規定,對納稅義務人作限制出境之處分,試問此限制出境處分之限制期間為何? A. 3 年 B. 5 年 C. 7 年 D. 無限期

參考解答

  • 答案:B. 5 年

解析:稅捐稽徵法第24條規定,納稅義務人欠繳應納稅捐達一定金額,稅捐稽徵機關得函請入出國管理機關限制其出境;其為營利事業者,得限制負責人出境。此項限制出境處分之期間不得超過5年,並非3年、7年或無限期。立法目的在保全稅捐,同時避免過度長期限制人民遷徙自由,故選B。

第9題

依所得稅法現行規定,境內居住者出售下列何種財產的交易所得,應併入綜合所得總額? A. 104 年以前購入之房屋 B. 110 年取得之上市上櫃有價證券 C. 105 年1 月1 日以後取得之房地 D. 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文化藝術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拍賣活動之文物或藝術品

參考解答

  • 答案:A. 104 年以前購入之房屋

解析:房地合一稅自105年1月1日起施行,個人出售105年以後取得之房地,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4分開計算交易所得、分開計稅,不併入綜合所得總額,故C不選。104年以前取得之房屋仍適用舊制,其房屋交易所得依第14條第1項第7類財產交易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總額,土地部分則課土地增值稅。B之上市櫃證券交易所得停止課徵所得稅;D之文物藝術品拍賣另有特別租稅處理,均不併入綜合所得總額。

第10題

依所得稅法規定,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於110 年10 月1 日出售105 年以後購入之房地,持有期間超過5 年者,其適用稅率為若干? A. 45% B. 35% C. 20% D. 15%

參考解答

  • 答案:B. 35%

解析:本題考房地合一稅2.0(所得稅法第24條之5)對非境內居住者的稅率設計。境內居住者依持有期間分為45%、35%、20%、15%四級,但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不適用長期持有的優惠,只分兩級:持有2年以內45%,超過2年者35%。本題出售人為非境內居住者,持有期間雖已超過5年,仍一律適用35%,不會因持有超過5年而降為20%(20%是境內居住者持有超過5年、未逾10年的稅率)。故選B。

第11題

依所得稅法及其有關法律規定,境內居住者取得下列何種所得非歸屬於海外所得? A. 投資國內基金配發其投資於境外公司之股息 B. 受僱於香港公司獲得之薪資所得 C. 取得大陸地區稿費收入 D. 參加歐洲地區競技比賽獲得之獎金

參考解答

  • 答案:C. 取得大陸地區稿費收入

第12題

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申報110 年度綜合所得稅時,計算個人基本所得額,係以綜合所得淨額為基準,下列何者非加計項目? A. 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已列舉之非現金捐贈 B. 出售上市櫃公司股票之證券交易所得 C. 採28%分開計稅之股利及盈餘 D. 出售私募基金受益憑證之所得

參考解答

  • 答案:B. 出售上市櫃公司股票之證券交易所得

解析: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個人基本所得額係以綜合所得淨額加計海外所得、特定保險給付、私募基金受益憑證交易所得、非現金捐贈金額、分開計稅之股利及盈餘等。A非現金捐贈、C採28%分開計稅之股利、D出售私募基金受益憑證所得,均屬加計項目。上市櫃公司股票交易所得因證券交易所得停止課徵所得稅,且不列入基本所得額,故B為非加計項目,答案為B。

第13題

甲與配偶在110 年之個人稿費及講演鐘點費收入分別為25 萬元及8 萬元,請問其申報110 年綜合所得稅時,此部分所得合計在新臺幣多少元內免稅? A. 33 萬元 B. 36 萬元 C. 26 萬元 D. 18 萬元

參考解答

  • 答案:C. 26 萬元

第14題

依所得稅法規定,個人財產出租收有押金者,其押金應如何課徵綜合所得稅? A. 將押金設算利息計入其他所得中課稅 B. 將押金設算利息計入租賃所得中課稅 C. 將押金總額計入租賃所得中課稅 D. 將押金總額計入其他所得課稅

參考解答

  • 答案:B. 將押金設算利息計入租賃所得中課稅

解析: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規定,財產出租收取押金或任何款項類似押金者,應就各該款項按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計算租賃收入;僅於能證明押金確已運用並產生實際收益時,始可按實際收益計算。故押金並非全額計入,而是以「設算利息」方式併入租賃所得,答案為B。A、D誤歸其他所得,C誤將押金總額計入,均不符規定。

第15題

綜合所得稅財產交易損失當年度扣除不足時,得在以後幾年內之財產交易所得中扣除? A. 1 年 B. 2 年 C. 3 年 D. 5 年

參考解答

  • 答案:C. 3 年

解析:依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個人財產交易損失得以當年度財產交易所得扣除;當年度無財產交易所得或扣除不足者,得在以後3年度之財產交易所得中扣除,故答案為C。此屬往後年度延續扣除之設計,須以實際發生損失並有交易證明者為限,且僅能與財產交易所得相抵,不得與薪資、利息等其他類別所得相互抵減。

第16題

綜合所得稅免稅額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之指數上漲累計達多少時才調整?其調整金額以多少為單位? A. 10%;萬元 B. 10%;千元 C. 5%;千元 D. 3%;千元

參考解答

  • 答案:D. 3%;千元

解析:依所得稅法第5條之1,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之指數上漲累計達3%時,按上漲程度調整;調整金額以千元為單位,未達千元者按百元數四捨五入。故選D。10%、5%均非現行門檻,且以萬元為單位亦不符規定。

第17題

依所得稅法規定,營利事業會計年度採四月制,其應於何時作扣繳申報? A. 一月份 B. 四月份 C. 五月份 D. 七月份

參考解答

  • 答案:A. 一月份

第18題

依所得稅法規定,營利事業獲配股利收入課稅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總機構在境內之營利事業獲配境內營利事業發放之股利收入,不計入所得課稅 B. 總機構在境內之營利事業獲配境外公司發放之股利收入,按20%課稅 C. 總機構在境外之營利事業獲配境內公司發放之股利收入,按21%課稅 D. 總機構在境外之營利事業獲配境外公司發放之股利收入,按10%課稅

參考解答

  • 答案:D. 總機構在境外之營利事業獲配境外公司發放之股利收入,按10%課稅

解析:依所得稅法第42條,總機構在境內之營利事業投資境內營利事業所獲配之股利,不計入所得額課稅,A正確。境內營利事業取得境外公司股利,屬其境外所得,應併入營利事業所得額按20%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B正確。境外總機構在我國境內獲配境內公司股利,屬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按21%扣繳,C正確。反之,境外總機構獲配境外公司股利,並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我國無課稅權,並非按10%課稅,故D敘述錯誤,為本題答案。

第19題

依所得稅法規定,營利事業下列有關扣繳之敘述,何者錯誤? A. 給付予境內營利事業之短期票券利息按10%扣繳,應併入營利事業所得額 B. 給付予非居住者之公債、公司債或金融債券之利息按10%扣繳率扣繳 C. 公司分配給境內居住者之股利免扣繳 D. 給付予居住者之稿費、版稅等每次給付金額不超過20,000 元免扣繳

參考解答

  • 答案:B. 給付予非居住者之公債、公司債或金融債券之利息按10%扣繳率扣繳

第20題

依所得稅法營利事業適用盈虧互抵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申報扣除年度及虧損年度均需有會計師簽證 B. 申報扣除年度或虧損年度需有會計師簽證 C. 申報扣除年度及虧損年度均需如期申報 D. 各該期之核定虧損,有免計入所得額之投資收益應先行抵減,再以虧損之餘額,自本年度純益額中扣除

參考解答

  • 答案:B. 申報扣除年度或虧損年度需有會計師簽證

解析:所得稅法第39條規定,盈虧互抵須虧損年度與申報扣除年度均使用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均如期申報。B將「均」誤為「或」,只要求其中一年具備簽證,故錯誤。A強調兩年度均須具備要件,C強調均如期申報,D所稱免稅投資收益應先抵減虧損,均符合規定。

第21題

依所得稅相關法規規定,下列那一項可以列為營利事業之費用? A. 營利事業繳納之營利事業所得稅 B. 營利事業繳納之罰鍰 C. 營利事業分配之盈餘 D. 營利事業對政府的捐贈

參考解答

  • 答案:D. 營利事業對政府的捐贈

解析:所得稅法規定,營利事業為協助國防建設、慰勞軍隊或對各級政府之捐贈,得列為當年度費用或損失,且不受金額限制,故D正確。營利事業所得稅本身、罰鍰及盈餘分配,均不得列為費用;罰鍰具制裁性質,盈餘分配則屬盈餘處分。

第22題

營利事業之會計年度採四月制者,其結算申報與暫繳申報的期間分別為何? A. 結算申報期間為8 月1 日至8 月31 日;暫繳申報期間為9 月1 日至9 月30 日 B. 結算申報期間為8 月1 日至8 月31 日;暫繳申報期間為12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C. 結算申報期間為5 月1 日至5 月31 日;暫繳申報期間為9 月1 日至9 月30 日 D. 結算申報期間為5 月1 日至5 月31 日;暫繳申報期間為12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參考解答

  • 答案:B. 結算申報期間為8 月1 日至8 月31 日;暫繳申報期間為12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解析:會計年度採四月制,係指會計年度於4月30日結束。依所得稅法對非曆年制之規定,結算申報期間為8月1日至8月31日;暫繳申報期間則為12月1日至12月31日。四月制不能適用曆年制5月結算、9月暫繳之期間,故選B。

第23題

民國110 年度,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營利事業基本所得額之扣除額及稅率,分別為多少? A. 新臺幣50 萬元,10% B. 新臺幣50 萬元,12% C. 新臺幣200 萬元,10% D. 新臺幣200 萬元,20%

參考解答

  • 答案:B. 新臺幣50 萬元,12%

解析:營利事業基本所得額係以課稅所得額加計免稅所得等項目後,再減除扣除額。民國110年度營利事業之扣除額為新臺幣50萬元,適用稅率為12%,基本稅額即為(基本所得額-50萬元)×12%。200萬元、10%或20%均非當年營利事業適用之組合,故選B。

第24題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營業人報繳營業稅之方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因取得固定資產而溢付之營業稅可以申請退稅 B. 非加值型營業人,銷售其非經常買進、賣出而持有之固定資產,應開立發票 C. 因銷售適用零稅率貨物或勞務而溢付之營業稅可以申請退稅 D. 加值型營業人委託他人代銷貨物者視為銷售,應開立發票

參考解答

  • 答案:B. 非加值型營業人,銷售其非經常買進、賣出而持有之固定資產,應開立發票

解析:營業稅法規定,營業人銷售其非經常買進、賣出而持有之固定資產,免開立統一發票,非加值型營業人亦適用,故B稱應開立發票係錯誤。A、C之溢付稅額可依規定申請退還;D委託他人代銷貨物,屬視為銷售,應開立發票。

第25題

為鼓勵小規模營業人取具進項發票,營業稅法規定其取得可扣抵進項稅額,可按一定比率抵繳其查定之營業稅,此一比率為: A. 3% B. 5% C. 10% D. 20%

參考解答

  • 答案:C. 10%

解析:小規模營業人通常按查定方式課徵營業稅,為鼓勵其取得進項憑證,營業稅法規定其購進貨物或勞務所支付之進項稅額,得在查定稅額內按10%扣減。此項扣減是在查定稅額內為之,並非全額退稅;3%、5%、20%均非規定比率,故選C。

第26題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營業人以貨物與他人交換貨物者,其銷售額應如何認定? A. 換入貨物之時價 B. 換出貨物之時價 C. 換出或換入貨物之時價從低認定 D. 換出或換入貨物之時價從高認定

參考解答

  • 答案:D. 換出或換入貨物之時價從高認定

解析: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及其施行細則有關以物易物之規定,營業人以貨物與他人交換貨物者,其銷售額應以換出或換入貨物之時價從高認定,故選D。交換雙方實質上各自銷售貨物並取得對價,若僅按一方時價認定,營業人即可藉由壓低換出或換入價格操縱銷售額、侵蝕稅基,故明定從高認定,並應於換出貨物時依時價開立統一發票。A、B只取單方時價,無法防杜規避;C採從低認定將使稅基更小,均與規定不符。

第27題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國際客運事業自我國境內承載旅客出境,其銷售額之計算標準為何? A. 自境內承載旅客出境的全部票價 B. 自境內承載旅客至境外第一站的票價 C. 自境內承載旅客出境的全部票價之50% D. 自境內承載旅客出境的全部票價之45%

參考解答

  • 答案:B. 自境內承載旅客至境外第一站的票價

解析: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關於國際運輸事業銷售額之認定,空運事業自我國境內承載旅客出境者,其銷售額為自境內承載旅客至境外第一站之票價,故選B。國際航線票價包含境外航段,若以全部票價計算,將使我國營業稅課及境外消費;以出境後第一站為分界,僅就相當於境內航段部分計算銷售額,較符量能與課稅管轄原則。A為海運事業之計算方式,海運係以自境內承載旅客出境之全部票價為銷售額;C、D之50%、45%並無法律依據。

第28題

情況1:在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外國事業A,銷售勞務予我國營業人B;情況2:在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外國事業A,銷售電子勞務予我國自然人甲,請問營業稅的納稅義務人分別是: A. 情況1 納稅義務人是A;情況2 納稅義務人是甲 B. 情況1 納稅義務人是A;情況2 納稅義務人是A C. 情況1 納稅義務人是B;情況2 納稅義務人是A D. 情況1 納稅義務人是B;情況2 納稅義務人是甲

參考解答

  • 答案:C. 情況1 納稅義務人是B;情況2 納稅義務人是A

解析: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條第3款,外國之事業在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而銷售勞務者,以其勞務買受人為納稅義務人,故情況1應由買受人B負納稅義務,並由其於給付報酬時報繳。同法第2條之1另規定,外國事業在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銷售電子勞務予境內自然人者,以該外國事業為納稅義務人,應自行或委託報稅代理人辦理稅籍登記及報繳,故情況2納稅義務人為A。兩者分野在於買受人為營業人或自然人,故選C。

第29題

有關特種營業稅之稅率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①小規模營業人為0.5% ②視障按摩業為1% ③保險業之再保費收入為1% ④一般咖啡廳為15% A. ②③ B. ①③④ C. ②③④ D. ①②

參考解答

  • 答案:A. ②③

解析: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1條,適用特種稅額計算者,其稅率如下:小規模營業人為1%,故①所稱0.5%錯誤;依法取得從事按摩資格之視覺功能障礙者經營,且全部由視覺功能障礙者提供按摩勞務之按摩業為1%,②正確;保險業之再保費收入為1%,③正確。一般咖啡廳屬一般飲食業,依一般稅額計算適用5%稅率,並非15%;15%係夜總會、有娛樂節目之餐飲店等特種飲食業之稅率,故④錯誤。正確者為②③,答案為A。

第30題

保稅區內之外銷事業,銷售貨物至國內非保稅區之營業人,依法應如何課徵營業稅? A. 由海關代徵營業稅 B. 適用零稅率 C. 免徵營業稅 D. 不屬於營業稅課稅範圍

參考解答

  • 答案:A. 由海關代徵營業稅

解析: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條規定,保稅貨物自保稅區進入中華民國境內之其他地區者,視為進口;進口貨物之營業稅由海關代徵,故選A。保稅區內外銷事業銷售貨物至國內非保稅區營業人,性質上與自國外進口相同,應於離開保稅區通關時按5%課徵營業稅,由海關代徵,買受人為該國內營業人。B零稅率適用於外銷貨物及與外銷有關之勞務,貨物既未外銷即不適用;C免稅須有法律明定之特定貨物或勞務;D誤認其不屬課稅範圍,均不正確。

第31題

A 公司以其產製、進口、購買供銷售之貨物,無償移轉他人所有者,應如何課稅? A. 以零稅率課徵營業稅 B. 視為銷售,應依時價開立發票課徵營業稅 C. 非屬銷售行為,免課營業稅 D. 課徵贈與稅

參考解答

  • 答案:B. 視為銷售,應依時價開立發票課徵營業稅

解析: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條第3項第1款,營業人以其產製、進口、購買供銷售之貨物無償移轉他人所有者,視為銷售貨物,應依時價開立統一發票並報繳營業稅,故選B。此一擬制規定在於防止營業人藉無償贈送規避銷項稅額,同時使其原已申報之進項稅額得以合理歸屬。A不可採,零稅率僅限外銷貨物、與外銷有關之勞務及國際運輸等法定情形,本題貨物並未出口;C誤認其非銷售行為;D亦非,贈與稅係以自然人之贈與為課徵對象,公司無償移轉供銷售之貨物,已由營業稅法擬制為銷售,不另課贈與稅。

第32題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關於遺產及贈與稅款申請分期繳納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應納稅額在30 萬元以上且不能一次繳納現金 B. 最高可分18 期繳納,每期間隔以不超過2 個月為限 C. 申請分期繳納者,應自繳納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納稅義務人繳納之日止,依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分別加計利息 D. 經申請分期繳納者,逾期繳納,應加收滯納金,滯納金需加計利息繳納

參考解答

  • 答案:D. 經申請分期繳納者,逾期繳納,應加收滯納金,滯納金需加計利息繳納

解析: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0條規定,遺產稅或贈與稅應納稅額在30萬元以上,納稅義務人確有困難不能一次繳納現金時,得於期限內申請分18期以內繳納,每期間隔以不超過2個月為限;經核准者,應自繳納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繳納之日止,依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分別加計利息,故A、B、C敘述均屬正確。錯誤者為D:分期繳納之任何一期未如期繳納時,稽徵機關應就未繳清之餘額稅款發單,限納稅義務人於10日內一次全部繳清,逾期即移送強制執行,並非加收滯納金,更無「滯納金再加計利息」之規定。

第33題

甲110 年1 月於國外死亡,死亡前1 年放棄中華民國國民國籍,但死亡前2 年內在中華民國境內有住所,死亡時留有境內、境外財產,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應如何課徵遺產稅? A. 僅對境內財產課稅 B. 在境內死亡者才課稅 C. 對境內、境外財產均課稅,境外財產已納稅額可以扣抵 D. 對境內、境外財產均課稅,境外財產已納稅額不可以扣抵

參考解答

  • 答案:C. 對境內、境外財產均課稅,境外財產已納稅額可以扣抵

解析: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條之1規定,死亡事實發生前2年內自願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仍應依本法關於中華民國國民之規定課徵遺產稅;又第3條所稱經常居住境內,指死亡前2年內在境內有住所。甲於死亡前1年放棄國籍、死亡前2年內在境內有住所,應視為經常居住境內之國民,就其境內、境外全部遺產課稅。依第11條第2項,境外財產已依外國法律繳納之遺產稅,得自應納稅額中扣抵,故選C。

第34題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110 年度申報遺產稅時,應自遺產總額中扣除之項目,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配偶得減除新臺幣493 萬元 B. 被繼承人之喪葬費用,得減除新臺幣123 萬元 C. 親等近者拋棄繼承由次親等卑親屬繼承者不得列報扣除額 D. 被繼承人遺有受其扶養之已成年兄弟姊妹者,每人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50 萬元

參考解答

  • 答案:C. 親等近者拋棄繼承由次親等卑親屬繼承者不得列報扣除額

解析:110年度遺產稅扣除額:配偶扣除493萬元(A正確)、喪葬費扣除123萬元(B正確)、受被繼承人扶養之兄弟姊妹每人扣除50萬元(D正確)。C錯誤: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但書,親等近者拋棄繼承由次親等卑親屬繼承者,仍得列報扣除額,僅扣除數額以拋棄繼承前原得扣除之數額為限,並非不得列報。故選C。

第35題

下列何者不屬於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 條「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項目? A. 繼承人捐贈各級政府之財產 B. 被繼承人經創作人讓與而取得之著作權 C. 被繼承人死亡前5 年內,繼承之財產已納遺產稅者 D. 約定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金

參考解答

  • 答案:B. 被繼承人經創作人讓與而取得之著作權

解析: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3款不計入遺產總額者,限於「被繼承人自己創作之著作權、發明專利權及藝術品」,立法意旨在鼓勵創作。若著作權係經創作人讓與而取得,屬一般財產權,被繼承人死亡時應計入遺產總額課稅,故B不屬第16條所列項目。A捐贈各級政府之財產、C死亡前5年內繼承之財產已納遺產稅者、D約定給付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金額,分別為第16條各款明定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項目。

第36題

遺產稅之納稅義務人於遺產稅,已依本法申報而有漏報或短報情事者,應如何處罰? A. 處1 年以下有期徒刑 B. 按所漏稅額處2 倍以下之罰鍰 C. 按所漏稅額處1 倍至2 倍之罰鍰 D. 按所漏稅額處1 倍至3 倍之罰鍰

參考解答

  • 答案:B. 按所漏稅額處2 倍以下之罰鍰

解析: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5條規定,納稅義務人對依本法規定應申報之遺產或贈與財產,已依本法規定申報而有漏報或短報情事者,應按所漏稅額處2倍以下之罰鍰,故選B。此與未依限申報者依第44條按核定應納稅額加處2倍以下罰鍰的情形有別。選項A所述1年以下有期徒刑並非本法所定處罰;C的1倍至2倍、D的1倍至3倍,均與條文「2倍以下」之規定不符。

第37題

被繼承人贈與繼承人之財產,在死亡前多久以內應視為遺產,併入其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 A. 5 年內 B. 4 年內 C. 3 年內 D. 2 年內

參考解答

  • 答案:D. 2 年內

解析: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下列個人之財產,應於被繼承人死亡時視為其遺產,併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配偶之父母、前配偶等。立法目的在防止被繼承人於死亡前短期內藉贈與分散財產、規避遺產稅。故本題應為死亡前2年內,答案為D,而非3年、4年或5年。

第38題

依土地稅法規定,下列何種情況免徵土地增值稅? A. 土地所有權人將土地贈與其子 B. 因遺囑成立之信託,於信託關係消滅時,受託人與受益人間 C. 出典人將土地設定典權 D. 土地為信託財產之他益信託,信託期滿,受託人將所有權移轉與歸屬權利人

參考解答

  • 答案:B. 因遺囑成立之信託,於信託關係消滅時,受託人與受益人間

解析:土地稅法第28條之3第2項規定,以遺囑成立之信託,於信託關係消滅時,受託人與受益人間之移轉,不課徵(免徵)土地增值稅,故B正確。A將土地贈與子女,屬無償移轉,依第5條第1項第2款以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課徵。C設定典權,依第5條第1項第3款以出典人為納稅義務人課徵。D他益信託期滿,受託人依信託本旨將土地移轉與歸屬權利人,依第5條之2第2項以該歸屬權利人為納稅義務人課徵,三者均非免徵。

第39題

因信託行為成立,委託人將土地移轉給受託人時,應由何者繳納土地增值稅? A. 自益信託為委託人 B. 自益信託及他益信託均為受託人 C. 他益信託為受益人 D. 免徵土地增值稅

參考解答

  • 答案:D. 免徵土地增值稅

解析:依土地稅法第28條之3第1項規定,土地為信託財產者,於信託關係成立時,委託人與受託人間之移轉,不課徵土地增值稅。這是因為信託成立時,受託人僅取得形式上之所有權,土地之實質經濟歸屬並未改變,尚無漲價歸公可言,故不發生由委託人、受託人或受益人繳納之問題,答案為D。應注意同條項但書:信託利益之全部或一部之受益人為非委託人者(他益信託),不適用不課徵之規定,該情形才應課徵土地增值稅;本題未特別指明他益信託,故依原則處理。

第40題

依相關法規,110 年8 月1 日甲將房子出租給租金補貼戶(簡稱公益出租人),可享有租稅優惠,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房屋稅稅率可按1.2% B. 地價稅稅率可按千分之二 C. 申報綜合所得稅租金收入每年免稅額度為1 萬元,超過部分可減除43%費用 D. 申報綜合所得稅租金收入每年免稅額度為1.5 萬元,超過部分可減除43%費用

參考解答

  • 答案:C. 申報綜合所得稅租金收入每年免稅額度為1 萬元,超過部分可減除43%費用

第41題

依現行土地稅法之規定,土地為無償移轉者,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為何者? A. 原所有權人 B. 出典人 C. 出租人 D. 取得所有權人

參考解答

  • 答案:D. 取得所有權人

解析:土地稅法第5條規定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土地有償移轉者,為原所有權人;土地無償移轉者,為取得所有權之人;土地設定典權者,為出典人。無償移轉例如贈與,原所有權人未取得對價,負擔稅負之能力落在受贈人身上,故以取得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A屬有償移轉之情形,B屬設定典權之情形,C出租人並非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故選D。

第42題

公共設施保留地在保留期間未作任何使用,並與使用中土地隔離者,其地價稅稅率為: A. 免徵地價稅 B. 千分之十 C. 千分之六 D. 千分之二

參考解答

  • 答案:A. 免徵地價稅

解析:土地稅法第19條規定,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在保留期間仍為建築使用者,除自用住宅用地外,統按千分之六計徵地價稅;其未作任何使用並與使用中之土地隔離者,免徵地價稅。本題該保留地既未作任何使用,且與使用中土地隔離,符合免徵要件,故選A。千分之十為一般用地基本稅率,千分之六為保留地仍作建築使用時之稅率,千分之二則為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第43題

依土地稅法,下列何種土地移轉時之增值,無免徵土地增值稅之規定? A. 因繼承而移轉之土地 B. 私人捐贈興建寺廟之土地 C. 配偶間相互贈與之土地 D. 贈與地方政府之私有土地

參考解答

  • 答案:B. 私人捐贈興建寺廟之土地

第44題

甲出售自用住宅用地,申報移轉現值為110 萬元,繳納土地增值稅10 萬元,2 年內又重購自用住宅用地,取得時,申報移轉現值為105 萬元,其可申請退還之土地增值稅額為多少元? A. 20 萬元 B. 10 萬元 C. 5 萬元 D. 0

參考解答

  • 答案:C. 5 萬元

解析:土地稅法第35條重購自用住宅用地退稅,係以「新購土地地價」與「原出售土地地價扣除已繳土地增值稅後之餘額」相比較。本題出售申報移轉現值110萬元、已納土地增值稅10萬元,扣除後餘額為100萬元;重購現值105萬元,超過該餘額5萬元,故可退還5萬元,且未超過已納稅額10萬元之上限。並非按105/110之比例計算,亦非全額退還,故選C。

第45題

依土地稅法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在其持有土地期間內,因重新規定地價增繳之地價稅,就其移轉土地部分,准予抵繳其應納之土地增值稅,但以不超過應繳土地增值稅總額的多少百分比為限? A. 1% B. 2% C. 5% D. 10%

參考解答

  • 答案:C. 5%

解析:土地所有權人持有土地期間,因重新規定地價而使地價稅增加,該增繳部分係因公告地價調整所致,為避免與土地增值稅重複課徵,土地稅法規定,就移轉土地部分准予抵繳其應納之土地增值稅,但設有上限,以不超過應繳土地增值稅總額5%為限。故選C。1%、2%、10%均非法律所定之上限,超過5%的部分即不得再主張抵繳。

第46題

依貨物稅條例規定,下列何種應徵貨物稅之貨物非採按完稅價格計稅? A. 機動腳踏兩用車 B. 液化石油氣 C. 電烤箱 D. 稀釋天然果汁

參考解答

  • 答案:B. 液化石油氣

解析:貨物稅計稅方式分為從價與從量兩種。油氣類貨物(汽油、柴油、液化石油氣等)依貨物稅條例係按每公升或每公斤之定額「從量」徵收,並不以完稅價格為計算基礎,故液化石油氣非按完稅價格計稅。機動腳踏兩用車屬車輛類、電烤箱屬電器類、稀釋天然果汁屬飲料品,三者均係以完稅價格乘上各該稅率從價課徵。因此本題應選B。

第47題

依貨物稅條例規定,應稅貨物在下列何種情形將不視為出廠? A. 用作製造另一應稅貨物之原料者 B. 在廠內供消費 C. 在廠內因法院及其他機關(構)拍賣或變賣以外之事由而移轉他人持有 D. 在廠內加工為非應稅產品

參考解答

  • 答案:A. 用作製造另一應稅貨物之原料者

解析:依貨物稅條例,應稅貨物在廠內供消費、在廠內因法院及其他機關(構)拍賣或變賣以外之事由移轉他人持有、在廠內加工為非應稅產品者,均「視為出廠」,應予課徵貨物稅。反之,將應稅貨物用作製造另一應稅貨物之原料者,不視為出廠,因其最終仍將隨成品出廠課稅,可避免重複課徵。故選A。

第48題

依貨物稅條例規定,下列何項貨物須課徵貨物稅? A. 大客車使用之橡膠輪胎 B. 內胎 C. 手機 D. 供研究發展用之進口車輛

參考解答

  • 答案:A. 大客車使用之橡膠輪胎

解析:貨物稅條例將橡膠輪胎列為應稅貨物,但內胎、實心輪胎、翻修輪胎及供自行車、三輪車、手推車、農用機械、玩具使用者免稅;大客車使用之橡膠輪胎仍屬應稅輪胎。手機非列舉之貨物稅應稅貨物;供研究發展用之進口車輛則有免稅規定。故選A。

第49題

下列何種國稅非由國稅局辦理稽徵程序? A. 進口時繳納之關稅、貨物稅及營業稅 B. 營利事業105 年以後購入之土地,110 年11 月出售時應分開計稅合併報繳之所得稅 C. 出口適用零稅率辦理營業稅退稅 D. 外國人死亡時辦理遺產稅之申報

參考解答

  • 答案:A. 進口時繳納之關稅、貨物稅及營業稅

解析:關稅、進口貨物稅及進口營業稅係由海關代徵,屬關務署(海關)業務,非由各地國稅局辦理稽徵。至於B房地合一所得稅、C出口零稅率營業稅退稅、D外國人死亡之遺產稅申報,均屬國稅局權責。海關依關稅法及相關規定於進口時一併徵收,與內地稅稽徵機關分工不同,故選A。

第50題

遺產稅在鄉(鎮、市)徵起之收入80%給該鄉(鎮、市),此種性質之租稅稱為: A. 共分稅 B. 指定用途稅 C. 地方稅 D. 統籌分配稅

參考解答

  • 答案:A. 共分稅

解析:遺產及贈與稅雖屬國稅,但依財政收支劃分法,在鄉(鎮、市)徵起之收入80%給該鄉(鎮、市),由中央與地方按比例共享,性質為共分稅。指定用途稅係稅收指定用於特定用途;地方稅係地方自治團體有權課徵之稅;統籌分配稅係將部分稅收統籌分配地方。故選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