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地方五等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30題
保稅區內之外銷事業,銷售貨物至國內非保稅區之營業人,依法應如何課徵營業稅?
題目
保稅區內之外銷事業,銷售貨物至國內非保稅區之營業人,依法應如何課徵營業稅? A. 由海關代徵營業稅 B. 適用零稅率 C. 免徵營業稅 D. 不屬於營業稅課稅範圍
官方答案
- 答案:A. 由海關代徵營業稅
解析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條規定,保稅貨物自保稅區進入中華民國境內之其他地區者,視為進口;進口貨物之營業稅由海關代徵,故選A。保稅區內外銷事業銷售貨物至國內非保稅區營業人,性質上與自國外進口相同,應於離開保稅區通關時按5%課徵營業稅,由海關代徵,買受人為該國內營業人。B零稅率適用於外銷貨物及與外銷有關之勞務,貨物既未外銷即不適用;C免稅須有法律明定之特定貨物或勞務;D誤認其不屬課稅範圍,均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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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