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五等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39題
甲為美國籍、非中華民國國民,將自身於美國的財產與中華民國境內的財產贈與給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甲為美國籍、非中華民國國民,將自身於美國的財產與中華民國境內的財產贈與給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皆課徵贈與稅 B. 皆不課徵贈與稅 C. 對中華民國境內的財產課徵贈與稅 D. 需視乙是否為中華民國國民而定
官方答案
- 答案:C. 對中華民國境內的財產課徵贈與稅
解析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條規定,凡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的中華民國國民,就其境內外財產為贈與者,均課徵贈與稅;非中華民國國民,則僅就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財產為贈與者課徵贈與稅。甲為美國籍,其贈與美國財產部分不課徵,僅境內財產部分課徵贈與稅,與受贈人乙的國籍無關。故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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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