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五等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40題
關於租稅法定主義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題目
關於租稅法定主義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又稱租稅法律主義 B. 法源依據為憲法第19 條 C. 法律規定不周之處可由解釋函令增加規範使其周全 D.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3 條明定租稅法定主義
官方答案
- 答案:C. 法律規定不周之處可由解釋函令增加規範使其周全
解析
租稅法定主義(租稅法律主義)要求稅捐之課徵、稽徵及處罰均須有法律依據,人民始負納稅義務,其憲法依據為第19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3條亦明定此原則。解釋函令僅能就法律規定闡明其意義,不得在法律未規定之處創設或增加納稅義務,否則即違反租稅法定主義。故C稱可由解釋函令增加規範使法律周全,並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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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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