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五等 廉政 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第21題

下列何種年終考績可以取得同官等高一職等之任用資格?

題目

下列何種年終考績可以取得同官等高一職等之任用資格? A. 1 年列甲等者 B. 2 年列甲等者 C. 1 年列甲等1 年列乙等者 D. 3 年列乙等者

官方答案

  • 答案:B. 2 年列甲等者

解析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1條,年終考績連續2年列甲等,或連續3年列甲等、乙等(其中至少1年列甲等)者,取得同官等高一職等之任用資格,故 B 正確。A 僅1年甲等,年資不足;C 為1年甲等、1年乙等,僅2年且未滿3年;D 為3年乙等,欠缺甲等紀錄,均不符要件。取得此項資格僅是取得任用資格,仍須有職缺並經派代、銓敘審定,始能實際升任。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