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地方五等 地政 土地行政大意

第34題

依行政罰法第26 條第1 項前段規定,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之義務規定者,應如何處罰?

題目

依行政罰法第26 條第1 項前段規定,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之義務規定者,應如何處罰? A. 依刑事法律處罰 B. 依行政法律處罰 C. 依刑事與行政法律同時併罰 D. 擇一較重法律處罰

官方答案

  • 答案:A. 依刑事法律處罰

解析

行政罰法第26條第1項前段採「刑罰優先原則」,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之,以避免國家對同一行為重複處罰,符合一行為不二罰及比例原則。惟同項但書規定,該行為應處以其他種類行政罰(如吊扣執照)或得沒入之物而未經法院宣告沒收者,仍得裁處之。故本題應選 A;B、C、D 均與刑罰優先之明文不符。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