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五等 地政 土地法大意

第37題

依都市計畫法規定,都市計畫經發布實施後,下列那一項非屬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應視實際情況迅行變更之情形?

題目

依都市計畫法規定,都市計畫經發布實施後,下列那一項非屬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應視實際情況迅行變更之情形? A. 因戰爭、地震、水災、風災、火災或其他重大事變遭受損壞時 B. 為避免重大災害之發生時 C. 為適應國防之需要時 D. 為配合邦交國興建領事館時

官方答案

  • 答案:D. 為配合邦交國興建領事館時

解析

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規定,都市計畫發布實施後,遇有災害損壞、避免重大災害、適應國防或經濟發展、配合中央或地方興建重大設施等情形時,當地政府應視實際情況迅行變更。配合邦交國興建領事館並非該條列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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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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