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五等 地政 土地法大意
第4題
依土地法規定,土地總登記時,公有土地如何辦理登記?
題目
依土地法規定,土地總登記時,公有土地如何辦理登記? A. 由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逕為登記 B. 由中央地政機關逕為登記 C. 由中央地政機關囑託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為之 D. 由原保管或使用機關囑託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為之
官方答案
- 答案:D. 由原保管或使用機關囑託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為之
解析
依土地法第 114 條第 2 項規定:「公有土地之總登記,由原保管或使用機關囑託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為之。」總登記係指地政機關依職權實施土地所有權狀之首次登記,公有土地因無土地所有權狀,須由原保管或使用機關提供資料囑託地政機關辦理,故選項 D 正確。A、B、C 錯在主體:非由地政機關逕為、中央地政機關逕為或囑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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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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