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專技高考 營養師 食品衛生與安全
第49題
依據巧克力之品名及標示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依據巧克力之品名及標示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標示為「黑巧克力」者,其總可可固形物含量至少35%、可可脂至少18%、非脂可可固形物至少14% B. 標示為「白巧克力」者,其可可脂含量至少20%、牛乳固形物至少14% C. 標示為「牛奶巧克力」者,其總可可固形物含量至少25%、非脂可可固形物至少2.5%、牛乳固形物至少12% D. 添加植物油取代可可脂之巧克力,其添加量超過該產品總重量之5%者:應於品名前加標示「代可可脂」字樣
官方答案
- 答案:D. 添加植物油取代可可脂之巧克力,其添加量超過該產品總重量之5%者:應於品名前加標示「代可可脂」字樣
解析
依《巧克力品名及標示規定》第4條:添加植物油脂取代可可脂之巧克力,其添加量不得超過產品總重量5%,超過5%者不得稱為巧克力,應標示為「代可可脂巧克力」或類似品名,並非在品名前加標「代可可脂」字樣即可。A項黑巧克力標準:總可可固形物≥35%、可可脂≥18%、非脂可可固形物≥14%;B項白巧克力:可可脂≥20%、牛乳固形物≥14%;C項牛奶巧克力:總可可固形物≥25%、非脂可可固形物≥2.5%、牛乳固形物≥12%,均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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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