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專技高考 醫師(二) 醫學(三)(包括內科、家庭醫學科等科目及其相關臨床實例與醫學倫理)

第45題

下列有關氣喘治療敘述,何者最為適當?

題目

下列有關氣喘治療敘述,何者最為適當? A. 懷孕婦女不可使用任何吸入性類固醇,避免造成畸胎 B. aspirin-sensitive asthma 對吸入性類固醇沒有療效 C. 氣喘如果得到良好控制,在手術過程中全身麻醉及插管並非禁忌 D. allergic bronchopulmonary aspergillosis 發生在氣喘病人,口服類固醇是禁忌不可使用

官方答案

  • 答案:C. 氣喘如果得到良好控制,在手術過程中全身麻醉及插管並非禁忌

解析

氣喘若已獲得良好控制,全身麻醉與氣管插管並非禁忌,術前重點在確認控制良好、必要時短期強化治療並避免誘發因子,故C最適當。懷孕期間吸入性類固醇是控制氣喘的首選藥物,未控制的气喘對母胎風險更大,故A錯誤。aspirin 敏感型氣喘(AIA)仍以吸入性類固醇為基礎治療,並非無效,故B錯誤。過敏性支氣管肺麴菌症(ABPA)需使用口服類固醇並合併抗黴菌藥物,口服類固醇不是禁忌,故D錯誤。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