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專技高考 藥師(二) 藥事行政與法規
第32題
某化粧品宣稱可治療褥瘡,係違反藥事法之下列何規定?
題目
某化粧品宣稱可治療褥瘡,係違反藥事法之下列何規定? A. 未申請藥物廣告 B. 非藥物不得宣稱療效 C. 未向傳播業者送驗核准文件 D. 未取得藥物製造許可
官方答案
- 答案:B. 非藥物不得宣稱療效
解析
化粧品不屬於藥事法所稱的藥物,而依藥事法規定,非藥物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或宣傳。本案宣稱可「治療褥瘡」,已屬具體醫療效能的宣稱,超出化粧品僅得標示潤澤、防曬等效能之範圍,因此違反「非藥物不得宣稱療效」的規定。A、C、D都以「藥物」為前提:未申請藥物廣告、未向傳播業者送驗核准文件、未取得藥物製造許可,均屬對藥物或藥物廣告的管理,與化粧品本質不符,並非本案所違反的規定。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