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專技高考 藥師(二) 藥事行政與法規

第27題

藥商應自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新藥藥品許可證之日起多少年內,繳交藥品安全性定期報告?

題目

藥商應自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新藥藥品許可證之日起多少年內,繳交藥品安全性定期報告? A. 一年 B. 三年 C. 五年 D. 七年

官方答案

  • 答案:C. 五年

解析

依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及藥物安全監管相關規定,新藥獲證後須繳交定期安全性更新報告,期間為五年;五年期滿後視風險評估決定是否續繳。此為國際 ICH E2C/R2 規範銜接,台灣法規亦採五年制。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