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專技高考 藥師(二) 藥學(六)(包括藥事行政與法規)
第20題
依據藥事法,在下列何種情況下,醫師得親自為藥品之調劑?
題目
依據藥事法,在下列何種情況下,醫師得親自為藥品之調劑? A. 需病人簽署同意書 B. 管制藥品之調劑 C. 藥師請假時 D. 醫療急迫情形
官方答案
- 答案:D. 醫療急迫情形
解析
依據《藥事法》第102條第2項規定,全民健康保險實施地區,醫師調劑權受限制,原則上應由藥師調劑;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醫師得親自為藥品之調劑:一、醫療急迫情形;二、經中央或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公告之偏遠地區。因此「醫療急迫情形」為法律明文賦予醫師得親自調劑之法定除外條件,答案為D。管制藥品調劑、藥師請假或病人簽署同意書,皆非法律規定可排除醫藥分業由醫師調劑之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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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