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普通考試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40題
不服下列何種行政行為,須先經訴願程序,始得提起行政訴訟?
題目
不服下列何種行政行為,須先經訴願程序,始得提起行政訴訟? A. 衛生福利部作成之行政處分 B. 經聽證程序所作成之行政處分 C. 行政機關依法發布之都市計畫 D. 公平交易委員會依公平交易法所為之處分或決定
官方答案
- 答案:A. 衛生福利部作成之行政處分
解析
依行政訴訟法第4條,撤銷訴訟採訴願前置主義,人民對違法行政處分不服,原則須先經訴願,對決定仍不服始得提起行政訴訟。A項衛生福利部作成之一般行政處分,即屬應先經訴願之情形,故A正確。B項經聽證程序所作成之行政處分,依同條第3項第2款,相對人不服者不經訴願程序;C項依法發布之都市計畫性質上為法規命令,非行政處分,救濟非訴願;D項公平交易法第48條明定對公平會處分得逕向行政法院起訴,亦不經訴願。故僅A須先經訴願。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