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普通考試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概要
第19題
縣與鄉(鎮、市)間,就有關環境保護之自治事項遇有爭議時,依地方制度法得為如何之處理?
題目
縣與鄉(鎮、市)間,就有關環境保護之自治事項遇有爭議時,依地方制度法得為如何之處理? A. 由內政部解決之 B. 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解決之 C. 由縣議會議決之 D. 由內政部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解決之
官方答案
- 答案:D. 由內政部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解決之
解析
地方制度法第77條明定事權爭議之解決途徑:中央與直轄市、縣(市)間由立法院院會議決;縣與鄉(鎮、市)間,由內政部會同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鄉(鎮、市)間由縣政府解決。本題爭議事項為環境保護,中央主管機關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故由內政部會同該署解決。A 僅由內政部單獨解決、B 僅由環保署解決,均不符規定;C 縣議會並無解決縣與鄉(鎮、市)間權限爭議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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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