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普通考試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概要
第2題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對於自治事項之執行或監督,下列何者無須以協商方式為之?
題目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對於自治事項之執行或監督,下列何者無須以協商方式為之? A. 各該地方自治團體辦理跨區域的地方自治事項 B. 縣(市)層級地方自治團體之不作為嚴重危害公益時,中央主管機關擬代行處理 C. 直轄市政府延不執行直轄市議會之議決案或執行不當,直轄市議會報請行政院解決 D. 縣(市)總預算案在年度開始後3 個月內未完成審議,縣(市) 政府報請內政部決定
官方答案
- 答案:B. 縣(市)層級地方自治團體之不作為嚴重危害公益時,中央主管機關擬代行處理
解析
依地方制度法第76條,地方自治團體依法應作為而不作為,致嚴重危害公益或妨礙地方政務正常運作時,上級機關得命其於一定期限內為之,逾期仍不作為即得代行處理,情況急迫時並得逕予代行處理,此屬上級監督措施,無須先經協商,故選 B。A 依第21條應由各該自治團體協商辦理;C 依第38條由議會報請上級邀集有關機關協商解決;D 依第40條報請內政部邀集有關機關協商決定,三者均以協商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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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