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普通考試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概要
第1題
依司法院釋字第499號解釋,下列何者非屬不得修憲予以變更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內容?
題目
依司法院釋字第499號解釋,下列何者非屬不得修憲予以變更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內容? A. 國民主權原則 B. 保障人民基本權利 C. 權力分立與制衡 D. 地方自治團體的制度保障
官方答案
- 答案:D. 地方自治團體的制度保障
解析
司法院釋字第499號解釋指出,憲法中具有本質重要性而為自由民主憲政秩序賴以存立的基礎,包括國民主權原則、人民基本權利之保障、權力分立與制衡、多數決原則及法治國原則等,修憲者不得以修憲方式加以變更。地方自治團體的制度保障雖受憲法保障,但屬於制度性保障的設計,並非該號解釋所列舉的修憲界限內容。因此A、B、C均屬不得修憲變更的憲政秩序內涵,只有D不是,故選D。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