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普通考試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概要
第8題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關於地方行政首長之代理與補選,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關於地方行政首長之代理與補選,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鄉長辭職,應由副鄉長代理,若不能代理者,由縣政府派員代理 B. 直轄市長辭職者,原則上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補選 C. 縣長停職,而副縣長出缺或不能代理者,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理 D. 直轄市長補選之當選人,其任期以補足該屆所遺任期為限,並視為一屆
官方答案
- 答案:A. 鄉長辭職,應由副鄉長代理,若不能代理者,由縣政府派員代理
解析
地方制度法第82條規定,鄉(鎮、市)長辭職、停職、死亡或依法解除職務者,由縣政府派員代理;鄉(鎮、市)層級並無副鄉長設置,故A錯誤。直轄市長辭職,原則上應自事實發生日起3個月內補選;縣長停職而副縣長出缺或不能代理時,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理;補選當選人任期以補足該屆所遺任期為限,並視為一屆,B、C、D均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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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