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普通考試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概要
第19題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甲縣建築物施工管理辦法發布後函報中央主管機關,若有牴觸法律部分,中央主管機關應如何處理?
題目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甲縣建築物施工管理辦法發布後函報中央主管機關,若有牴觸法律部分,中央主管機關應如何處理? A. 不予核定 B. 退請重行研酌 C. 不予備查 D. 函告無效
官方答案
- 答案:D. 函告無效
解析
正解為D。依地方制度法第30條規定,自治規則(含縣市政府訂定之辦法)與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中央法規命令牴觸者,無效。縣(市)政府依職權訂定之自治規則於發布後,應函報其上級業務主管機關(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中央主管機關如發現有牴觸法律之部分,應函告無效。故本題甲縣建築物施工管理辦法若牴觸法律,中央主管機關應為「函告無效」之處置,而非僅退請重行研酌或不予備查。關鍵在於牴觸上位規範之自治規則自始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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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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