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普通考試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46題

某甲為留學生,因護照遺失,向我國駐該國之代表處申請補發護照,但該代表處發現,某甲最近10 年內以護照遺失、滅失為由,申請護照多達4 次。代表處採取相關措施,下列…

題目

某甲為留學生,因護照遺失,向我國駐該國之代表處申請補發護照,但該代表處發現,某甲最近10 年內以護照遺失、滅失為由,申請護照多達4 次。代表處採取相關措施,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得通知某甲到場說明 B. 延長法定處理期間2 個月 C. 發給效期6 個月之臨時護照並要求某甲返國重新申請護照 D. 縮短護照效期至3 年以下

官方答案

  • 答案:C. 發給效期6 個月之臨時護照並要求某甲返國重新申請護照

解析

護照條例及其授權訂定之辦法為防止護照遭濫用,對短期內反覆以遺失、滅失為由申請者設有管制措施:最近10年內以遺失、滅失為由申請護照達一定次數(3次)者,駐外館處得通知申請人到場說明、延長法定處理期間2個月,並得縮短護照效期至3年以下,故A、B、D均屬得採取之措施。發給6個月效期之臨時護照並要求返國重新申請,並非本題情形之法定處理方式,故C錯誤。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