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普通考試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47題

內政部移民署對於外國人於居留期間內,居留原因消失者,廢止其居留許可,並註銷其外僑居留證。但具有特殊事由之一者,得准予繼續居留,下列何者不屬於此種特殊事由?

題目

內政部移民署對於外國人於居留期間內,居留原因消失者,廢止其居留許可,並註銷其外僑居留證。但具有特殊事由之一者,得准予繼續居留,下列何者不屬於此種特殊事由? A. 外國人不服我國行政機關之行政處分,正進行救濟 B. 因依親對象死亡 C. 外國人為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之配偶,其本人遭受配偶虐待,經法院核發保護令 D. 因居留許可被廢止而遭強制出國,對在臺灣地區已設有戶籍未成年親生子女造成重大且難以回復損害之虞

官方答案

  • 答案:A. 外國人不服我國行政機關之行政處分,正進行救濟

解析

外國人居留原因消失,原則上廢止居留許可並註銷外僑居留證,但入出國及移民法明定若干特殊事由得准繼續居留,包括依親對象死亡、為設有戶籍國民之配偶而遭配偶虐待並經法院核發保護令、離婚後行使或負擔未成年親生子女權利義務,以及遭強制出國將對已設籍未成年親生子女造成重大且難以回復損害之虞等,以維護家庭團聚與子女最佳利益。單純不服行政處分而進行救濟,屬程序上救濟,非上開實體事由,故選A。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