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普通考試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8題
內政部移民署執行職務人員於入出國查驗時,得依法暫時留置當事人,進行調查。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內政部移民署執行職務人員於入出國查驗時,得依法暫時留置當事人,進行調查。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得暫時將其留置於勤務處所,進行調查 B. 實施暫時留置時間,對國民不得逾3 小時 C. 對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不得逾6 小時 D. 對當事人實施之暫時留置,應於目的達成或已無必要時,立即停止
官方答案
- 答案:B. 實施暫時留置時間,對國民不得逾3 小時
解析
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5條第2項規定,執行職務人員暫時留置當事人進行調查,對「國民」不得逾6小時(非3小時);對「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不得逾24小時(非6小時)。選項A、C、D均符合法條規定:得留置於勤務處所、對不同身分有不同時限上限、目的達成即停止。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