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普通考試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39題

外國人在我國合法連續居留五年,每年居住超過一百八十三日,並以「非我國國民配偶」之身分,申請永久居留者,下列何者,並非其應具備之情形?

題目

外國人在我國合法連續居留五年,每年居住超過一百八十三日,並以「非我國國民配偶」之身分,申請永久居留者,下列何者,並非其應具備之情形? A. 國內之動產及不動產估價總值逾新臺幣六百萬元 B. 我國政府機關核發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或技能檢定證明文件 C. 最近一年於國內平均每月收入逾勞動部公告基本工資二倍 D. 其他經內政部移民署認定情形

官方答案

  • 答案:A. 國內之動產及不動產估價總值逾新臺幣六百萬元

解析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5條規定,外國人申請永久居留,除須合法連續居留五年、每年居住超過一百八十三日外,尚須有相當之財產或技能足以自立;其認定方式包括最近一年國內平均每月收入逾勞動部公告基本工資二倍、取得我國政府機關核發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或技能檢定證明文件、國內動產及不動產估價總值逾新臺幣五百萬元,以及其他經內政部移民署認定之情形。A 將不動產門檻誤植為六百萬元,故為本題應選之答案。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