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普通考試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43題
行政院得設立或指定機構,處理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往來有關之事務。大陸委員會處理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往來有關事務,得委託前述相關之機構,或其設立目的為處理臺灣…
題目
行政院得設立或指定機構,處理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往來有關之事務。大陸委員會處理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往來有關事務,得委託前述相關之機構,或其設立目的為處理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往來有關事務,並以大陸委員會為中央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且符合下列要件之民間團體為之。有關於此,下列選項何者正確? A. 設立時,政府捐助財產總額逾四分之一 B. 設立時,政府捐助財產總額逾三分之二 C. 設立時,政府捐助財產總額逾二分之一 D. 設立時,政府捐助財產總額逾三分之一
官方答案
- 答案:C. 設立時,政府捐助財產總額逾二分之一
解析
兩岸條例第4條規定,行政院得設立或指定機構處理兩岸人民往來有關事務;大陸委員會並得委託該等機構,或委託設立目的在處理兩岸事務、以大陸委員會為中央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且「設立時政府捐助財產總額逾二分之一」之民間團體辦理。此一捐助比例要件在於確保受託團體具備公共性與可監督性,故選 C。A 的四分之一、D 的三分之一均屬比例過低,B 的三分之二則屬過高,皆非條文所定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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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