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普通考試 戶政 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25題

法國人甲男20 歲,日本人乙女18 歲,在我國旅遊時相遇,一見鍾情並締結婚約。我國法院應如何決定甲乙之婚約是否成立?

題目

法國人甲男20 歲,日本人乙女18 歲,在我國旅遊時相遇,一見鍾情並締結婚約。我國法院應如何決定甲乙之婚約是否成立? A. 適用法國法 B. 適用日本法 C. 適用我國法 D. 甲男適用法國法、乙女適用日本法

官方答案

  • 答案:D. 甲男適用法國法、乙女適用日本法

解析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就婚約的成立要件採分別適用說,即依當事人各自的本國法判斷其訂婚能力與要件,而非統一適用訂婚地法或一方之本國法。甲為法國人,其得否訂婚應依法國法判斷,甲二十歲已具備法國法成年要件;乙為日本人,應依日本法判斷,乙十八歲亦已成年。故我國法院應就甲適用法國法、就乙適用日本法,分別認定後再綜合判斷婚約是否成立,選D。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