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普通考試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14題
護照之持照人於護照加蓋圖戳者,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應如何處理?
題目
護照之持照人於護照加蓋圖戳者,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應如何處理? A. 扣留其護照 B. 沒入其護照 C. 廢止原核發護照之處分,並註銷該護照 D. 撤銷該護照
官方答案
- 答案:C. 廢止原核發護照之處分,並註銷該護照
解析
依護照條例規定,護照為重要身分證明文件,持照人不得擅自塗改、加蓋圖戳或變造。持照人於護照加蓋圖戳者,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應廢止原核發護照之處分,並註銷該護照,故選 C。此與扣留(暫時留置)、沒入(剝奪所有權)不同;廢止係使原核發處分向後失其效力,註銷則使該本護照失其效力,兩者併行始能完整處理該瑕疵護照。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