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普通考試 戶政 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7題

外國人申請歸化我國,須合法居留滿一定期間。下列何種居留事由,可列入合法居留期間之計算?

題目

外國人申請歸化我國,須合法居留滿一定期間。下列何種居留事由,可列入合法居留期間之計算? A. 在臺就讀大學 B. 擔任外國公司在臺子公司經理 C. 因職業災害在臺接受治療 D. 因勞資爭議正進行爭訟程序

官方答案

  • 答案:B. 擔任外國公司在臺子公司經理

解析

歸化所需的「合法居留」,必須是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經許可,而且有長期生活事實的居留。依國籍法施行細則,因就學、醫療(含職業災害治療)、勞資爭議或訴訟等暫時性事由在臺居留的期間,不計入合法居留期間;反之,經許可受聘僱在我國工作,例如擔任外國公司在臺子公司經理,其居留期間就可以計入。所以A、C、D的居留事由都不列入計算,只有B可以計入。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