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普通考試 社會行政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第11題
關於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下列那一項規定,實踐了全人觀點,將障礙視為是人與環境互動下的產物?
題目
關於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下列那一項規定,實踐了全人觀點,將障礙視為是人與環境互動下的產物? A. 有關通報和保護的規定 B. 有關生涯轉銜和連續性服務的規定 C. 以ICF 做為障礙者的福利服務資格認定 D. 有關障礙者家庭生活品質之照顧服務的規定
官方答案
- 答案:C. 以ICF 做為障礙者的福利服務資格認定
解析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條參採世界衛生組織的ICF(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從身體功能與結構、活動與參與、環境因素及個人因素等向度界定障礙,並以之作為福利服務資格認定與需求評估的基礎。此舉跳脫以往以疾病、損傷為主的醫療模式,改採社會模式觀點,認為障礙是個人狀況與所處環境互動的產物,移除環境障礙即可降低障礙程度,正體現全人觀點。A偏重通報與保護,B偏重轉銜與連續性服務,D偏重家庭照顧,三者都是服務措施,未處理障礙概念與資格認定的典範轉移。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