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普通考試 社會行政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考古題與答案

民國110年 普通考試 社會行政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收錄考選部官方試題與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共 24 題可線上瀏覽。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

題目與答案

第2題

針對選擇性的福利,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必須經過資產調查才能取得 B. 強調人民有使用福利的社會權 C. 較不會造成恥辱的烙印感 D. 加速社會的整合和團結

參考解答

  • 答案:A. 必須經過資產調查才能取得

解析:選擇性福利(selective welfare)的核心特徵,是以資產調查(means test,即所得與財產審查)作為給付前提,只提供給通過審查的低收入或弱勢者,因此 A 正確。B 所稱「人民有使用福利的社會權」,較接近普遍式(institutional)福利的主張;選擇性福利則被歸為殘補式、救濟取向,並非以社會權為基礎。C 錯誤:選擇性福利須證明自己貧窮、接受行政審查,反而較易產生烙印(stigma)與恥辱感。D 錯誤:選擇性福利會把人分類並排除部分人,普遍式福利才較能促進社會整合與團結。

第3題

政府於2018 年實施長照2.0 政策,將服務分為ABC 三級,關於A 級角色,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A 級是指巷弄照顧站,提供臨近住所延緩失能的服務 B. A 級是社區整合服務中心,為失能者擬定照顧計畫及連結長照服務 C. A 級是複合型日間服務中心,約國中學區的距離 D. A 級是主要提供社會參與、共餐服務和預防失能的服務單位

參考解答

  • 答案:B. A 級是社區整合服務中心,為失能者擬定照顧計畫及連結長照服務

解析:長照2.0依服務能量分為三級:A級為「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扮演個案管理與資源樞紐角色,負責評估失能者需求、擬定照顧計畫並連結B、C級及其他長照資源;B級為複合型服務中心,提供日間照顧、居家服務等多元服務;C級為巷弄長照站,提供共餐、社會參與及預防失能服務。A所述巷弄照顧站屬C級,C所述複合型日間服務中心屬B級,D所述社會參與、共餐與預防失能亦為C級功能,故選B。

第4題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下列那一個狀況,明文規定社會工作人員應陪同兒童與少年接受訪談、訊問或身體檢查? A. 兒童與少年進行身心障礙重建評估時 B. 兒童與少年進行早期療育之特殊照顧時 C. 兒童與少年在收出養媒合期間時 D. 兒童與少年在安置期間時

參考解答

  • 答案:D. 兒童與少年在安置期間時

解析: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明定,兒童及少年於安置期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安排社會工作人員陪同其接受訪談、訊問或身體檢查。立法目的在避免處於保護安置狀態的兒少,於偵查、審理或醫療程序中因重複陳述、陌生情境而受到二度傷害,並確保其陳述出於自由意願。A的身心障礙重建評估、B的早期療育、C的收出養媒合,均屬一般福利服務流程,法律並未課予社工陪同訪談、訊問或身體檢查的義務,故以D為正確。

第5題

下列何種理論觀點認為社會政策是基於各種利益相互競逐的狀態下而制定? A. 菁英論 B. 國家中心論 C. 多元論 D. 權力資源理論

參考解答

  • 答案:C. 多元論

解析:多元論(pluralism)主張社會中存在眾多利益團體,政策是這些團體透過遊說、協商、競爭與結盟相互競逐後的產物,政府角色偏向中立仲裁者,故選 C。菁英論認為政策反映少數政治、經濟菁英的偏好,權力集中而非競逐;國家中心論強調國家機關本身具有自主性,政策由官僚依其目標與能力形塑,而非單純反映社會團體壓力;權力資源理論則以行動者擁有的權力資源多寡解釋政策分配的結果。三者都不以「多元利益相互競逐」為核心命題。

第6題

下列何法是我國第一個普及性的福利立法? A. 國民年金法 B. 全民健康保險法 C. 老人福利法 D. 勞工保險條例

參考解答

  • 答案:B. 全民健康保險法

解析:普及性福利(universal welfare)指給付對象不經資產調查、涵蓋全體國民。我國全民健康保險法所建立的全民健康保險於民國 84 年開辦,以全體國民為納保對象,被視為第一個普及性的福利立法,故選 B。國民年金法則遲至民國 97 年才開辦,雖亦具普及性質,但時間較晚;老人福利法與勞工保險條例則分別以老人、勞工等特定對象為範圍,屬選擇性或職業別的制度,不具全體普及性。辨識關鍵在「第一個」與「普及性」兩個條件同時成立。

第7題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對於執行兒少福利業務人員,在執行業務知悉兒少有安置和保護的情況,應向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幾小時? A. 4 B. 24 C. 48 D. 72

參考解答

  • 答案:B. 24

解析: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警察、司法人員及其他執行兒少福利業務人員,於執行業務時知悉兒少有遭受虐待、遺棄、身心虐待或其他應予安置保護之情事,應立即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 24 小時。通報時限採「24 小時」設計,是為兼顧即時保護兒少安全的急迫性與實務上查證、聯繫的可行性;4 小時過短,48 小時與 72 小時則緩不濟急。故選 B。

第8題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政府應建立幾歲以下兒童發展之評估機制,提供早期療育特殊照顧? A. 1 歲 B. 3 歲 C. 5 歲 D. 6 歲

參考解答

  • 答案:D. 6 歲

解析: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明定,政府應建立六歲以下兒童發展之評估機制,對發展遲緩兒童提供早期療育、醫療復健及相關特殊照顧。之所以以 6 歲為界,是因學齡前為發展遲緩介入的黃金期,及早發現、及早療育可有效減輕障礙程度並提升日後適應能力;滿 6 歲後進入國民小學階段,相關支持轉由教育與特教體系承接。1 歲、3 歲、5 歲雖屬重要的發展篩檢時點,但本法所定的評估機制適用年齡上限為 6 歲,故選 D。

第9題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之規定,酒家、特種咖啡茶室、成人用品零售店、限制級電子遊戲場及其他涉及賭博、色情、暴力等經主管機關認定足以危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場所,應距離幼兒園、國民中小學、高中、職校多少公尺以上,並檢附證明文件,經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登記後,始得營業? A. 100 公尺 B. 200 公尺 C. 300 公尺 D. 500 公尺

參考解答

  • 答案:B. 200 公尺

解析: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對足以危害兒少身心健康的場所採取「距離管制」:酒家、特種咖啡茶室、成人用品零售店、限制級電子遊戲場,以及其他涉及賭博、色情、暴力等經主管機關認定足以危害兒少身心健康之場所,其營業場所應距離幼兒園、國民中小學、高中、職校 200 公尺以上,並須檢附證明文件,經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登記後始得營業。立法目的在於透過空間隔離,降低兒少接觸不當環境的機會。100 公尺、300 公尺、500 公尺均非本法所定距離,故選 B。

第10題

108 年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以曝險少年來去除標籤效應,這項修法的重點,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將現行7 類事由增加為13 類,以涵蓋曝險少年的行為範圍 B. 司法介入先於行政輔導,讓少年儘速回歸正途 C. 以福利補足和權利主體的角度,來看待曝險少年 D. 未來曝險少年將先由少年福利服務中心結合各類資源進行輔導,必要時請求少年法院協助處理

參考解答

  • 答案:C. 以福利補足和權利主體的角度,來看待曝險少年

解析:108年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將「虞犯」改稱「曝險少年」,並限縮為三款事由:無正當理由經常攜帶危險器械、施用毒品或迷幻物品而尚未觸法、預備犯罪或犯罪未遂而為法所不罰;故A所稱擴增為十三類並不正確。修法採「行政輔導先行、司法為後盾」,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設少年輔導委員會結合教育、福利、心理、醫療等資源先行輔導,輔導無成效或情節嚴重時才移送少年法院,故B的「司法先於行政」錯誤,D誤指由少年福利服務中心主責。修法精神在於以福利供給取代刑罰標籤,並承認少年為權利主體,故選C。

第11題

關於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下列那一項規定,實踐了全人觀點,將障礙視為是人與環境互動下的產物? A. 有關通報和保護的規定 B. 有關生涯轉銜和連續性服務的規定 C. 以ICF 做為障礙者的福利服務資格認定 D. 有關障礙者家庭生活品質之照顧服務的規定

參考解答

  • 答案:C. 以ICF 做為障礙者的福利服務資格認定

解析: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條參採世界衛生組織的ICF(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從身體功能與結構、活動與參與、環境因素及個人因素等向度界定障礙,並以之作為福利服務資格認定與需求評估的基礎。此舉跳脫以往以疾病、損傷為主的醫療模式,改採社會模式觀點,認為障礙是個人狀況與所處環境互動的產物,移除環境障礙即可降低障礙程度,正體現全人觀點。A偏重通報與保護,B偏重轉銜與連續性服務,D偏重家庭照顧,三者都是服務措施,未處理障礙概念與資格認定的典範轉移。

第12題

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對保護令時效的說明,下列何者正確? A. 保護令除緊急保護令外,應於核發後3 日內發送當事人、被害人、警察機關及直轄巿、縣(巿)主管機關 B. 通常保護令之有效期間為2 年以下,自核發時起生效 C. 通常保護令之有效期間為3 年以下,自核發時起生效 D. 保護令除緊急保護令外,應於核發後2 日內發送當事人、被害人、警察機關及直轄巿、縣(巿)主管機關

參考解答

  • 答案:B. 通常保護令之有效期間為2 年以下,自核發時起生效

解析: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6條規定,通常保護令的有效期間為二年以下,自核發時起生效;失效前當事人、被害人得聲請撤銷、變更或延長。故B正確,C所稱三年於法無據。至於送達,同法規定保護令除緊急保護令外,應於核發後二十四小時內發送當事人、被害人、警察機關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A的「三日」、D的「二日」都與法定的二十四小時不符。本題問的是通常保護令的期間與生效時點,故選B。

第13題

家庭暴力防治法乃針對家庭成員的不法侵害行為的防止,此法所謂的家庭成員,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包含前配偶 B. 包含曾有同居關係者 C. 包含直系姻親 D. 包含六親等以內的旁系血親

參考解答

  • 答案:D. 包含六親等以內的旁系血親

解析: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條界定家庭成員範圍:配偶或前配偶;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的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A 前配偶、B 曾有同居關係者、C 直系姻親,均在法定範圍內。D 稱「六親等以內的旁系血親」,與法定的四親等以內不符,範圍被過度擴張,故為錯誤敘述,答案選 D。

第14題

依據Marshall(1964)就英國福利政策的歷史發展,將公民權利(citizenship)分成三個部分,不包括下列何者? A. 公民權(civil right) B. 政治權(political right) C. 健康權(health right) D. 社會權(social right)

參考解答

  • 答案:C. 健康權(health right)

解析:Marshall(1964)依英國福利政策的歷史發展,將公民權利(citizenship)分為三部分:十八世紀的公民權(civil right),指人身自由、言論、財產與司法救濟等;十九世紀的政治權(political right),指選舉與參政權;二十世紀的社會權(social right),指教育、醫療、社會安全與基本生活保障。健康權並非其三分類之一,而是可歸入社會權的實質內涵。故 A、B、D 均屬 Marshall 的分類,不包括者為 C。

第15題

根據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所包含的特殊境遇的家庭類型,不包括下列那一類家庭? A. 家庭暴力受害家庭 B. 單親家庭 C. 祖孫家庭 D. 因債務致生活困難的家庭

參考解答

  • 答案:D. 因債務致生活困難的家庭

解析: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4條列舉適用對象,包括配偶死亡或失蹤而獨力扶養未成年子女、因配偶惡意遺棄或不堪同居虐待而離婚、家庭暴力受害、離婚喪偶未婚生子或由祖父母扶養孫子女且無工作能力或不能工作、配偶入監執行一年以上等情形;概括款並要求重大變故須非因個人責任、債務等事由所致。因此因債務致生活困難者被明文排除,D 為正解。A 家庭暴力受害、B 單親、C 祖孫家庭,均屬條例所定類型。

第16題

社會救助法中關於自立脫貧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由中央依稅收,統一辦理積極自立脫離貧窮的方案 B. 參與自立脫貧的家戶,不以中低收入戶為限 C. 參與自立脫貧的家戶,因措施所增加的收入不計入家庭總收入 D. 自立脫貧的家戶不能請領福利資格的生活津貼

參考解答

  • 答案:C. 參與自立脫貧的家戶,因措施所增加的收入不計入家庭總收入

解析:社會救助法自立脫貧措施是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視需要及財力辦理的在地措施,並非由中央依稅收統一辦理,故 A 錯誤;適用對象以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為限,故 B 錯誤。為避免參與者因措施增加所得反而喪失救助資格,法律明定參與期間因措施所增加的收入不計入家庭總收入,故 C 正確。D 錯誤:參與自立脫貧並不當然喪失請領生活津貼等福利資格,否則將削弱參與誘因。

第17題

根據老人福利法,下列那一項不屬於保護措施的範圍? A. 老人因無人扶養,導致生活陷於困境 B. 老人因直系血親卑親屬對其遺棄,導致生命健康等危難 C. 執行老人福利業務之相關人員,知悉老人有疑似受虐之情況,應通報主管機關 D. 老人若列冊低收入戶者,若未接受收容安置,得申請生活津貼

參考解答

  • 答案:D. 老人若列冊低收入戶者,若未接受收容安置,得申請生活津貼

解析:老人福利法的保護措施,是針對老人因無人扶養、扶養義務人疏於照料、遺棄、虐待等情形,致生命、身體、健康或自由陷於危難時,由主管機關依申請或依職權介入,提供保護及安置;並課予執行老人福利業務相關人員發現疑似受虐時的通報義務。A 屬生活陷於困境的救助,B 屬遺棄致危難的保護,C 屬通報責任,三者均屬保護措施範疇。D 所稱列冊低收入戶未接受收容安置得申請生活津貼,屬經濟安全(生活津貼)措施,並非保護措施,故選 D。

第18題

村(里)幹事是若發現其村(里)內有身心障礙者遭遇下列何類事項,不是村(里)幹事需進行責任通報的範圍? A. 有人利用身心障礙者行乞或供人參觀 B. 有人利用身心障礙者為犯罪或不正當之行為 C. 身心障礙者遭人身心虐待 D. 身心障礙者遭人詐欺財物

參考解答

  • 答案:D. 身心障礙者遭人詐欺財物

解析: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75條列舉對身心障礙者禁止的行為,包括遺棄、身心虐待、限制自由、留置於易生危險之環境、利用行乞或供人參觀、強迫或誘騙結婚,以及利用其為犯罪或不正當行為等;第76條則課予村(里)幹事等執行身心障礙相關業務人員通報義務。A 屬利用行乞、B 屬利用為犯罪或不正當行為、C 屬身心虐待,均在責任通報範圍。D 的詐欺財物屬刑事案件,應循報警、司法途徑處理,不在該法列舉的通報事由內。

第19題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接受政府轉介相關就業服務,而增加的工作收入,最長於多久期間內得免計入家庭總收入? A. 1 年 B. 2 年 C. 3 年 D. 5 年

參考解答

  • 答案:C. 3 年

解析:社會救助法為避免「一就業就喪失補助」的就業陷阱,鼓勵有工作能力者進入勞動市場,明定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接受政府轉介相關就業服務後,因就業而增加的工作收入,最長三年內得免計入家庭總收入。此規定的目的在于讓脫貧者在緩衝期內累積所得、穩定就業,而不致立即喪失救助資格。A 的 1 年、B 的 2 年、D 的 5 年,均非規定的期間,故選 C。

第20題

社會救助法中規定「有工作能力」未就業者,依基本工資計算其工作收入。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18 歲以下人口皆不列入計算 B. 25 歲以下青年因在學而致不能工作者,不列入計算 C. 18 歲到20 歲,雖未繼續升學,不列入計算 D. 婦女自分娩後1 個月到6 個月內,因生產致不能工作者,不列入計算

參考解答

  • 答案:B. 25 歲以下青年因在學而致不能工作者,不列入計算

解析:社會救助法第5條之1規定,有工作能力而未就業者,其工作收入依基本工資核算;但25歲以下仍在國內就讀高中職以上進修學校、專科、大學等,致不能工作者,不列入計算。同條但書另列身心障礙、重病療養、照顧特定親屬等情形。A所稱18歲以下一律排除,法無此規定;C所稱18至20歲未升學即排除,與法不合;D的期間應為懷胎六個月以上至分娩後二個月內,故選B。

第21題

依據勞工保險條例,年滿60 歲有保險年資者,得依規定請領老年給付,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保險年資合計滿15 年者,請領老年年金給付 B. 保險年資未滿15 年者,請領老年一次金給付 C. 被保險人已領取老年給付者,可重新加保但年資不累計 D. 被保險人擔任危險工作合計滿15 年,年滿55 歲,並辦理離職退保者,得請領老年年金給付

參考解答

  • 答案:C. 被保險人已領取老年給付者,可重新加保但年資不累計

解析: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年滿60歲有保險年資者,年資合計滿15年請領老年年金給付,未滿15年請領老年一次金給付;擔任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工作合計滿15年、年滿55歲並辦理離職退保者,亦得請領老年年金給付。同條例並明定被保險人已領取老年給付者,不得再行參加勞工保險,故C所述「可重新加保但年資不累計」與規定不符。A、B、D均符合條例內容。

第22題

依據社會工作師法,關於社會工作師事務所設立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申請設立的社會工作師,應執行業務一年以上 B. 申請設立的社會工作師,應執行業務三年以上 C. 申請設立的社會工作師,應執行業務五年以上 D. 申請設立的社會工作師,應執行業務十年以上

參考解答

  • 答案:C. 申請設立的社會工作師,應執行業務五年以上

解析:社會工作師法規定,社會工作師設立社會工作師事務所,須由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者擔任負責人,並具備執行社會工作師業務五年以上之經驗,始得申請核准登記。此一門檻在確保事務所負責人具備足夠的實務歷練與專業判斷能力,足以承擔獨立執業的督導與管理責任。一年、三年或十年均非法定要件,故選C。

第23題

商業部門參與提供福利服務,可以用下列那一種觀點來解釋? A. 福利多元主義 B. 福利集中化 C. 國家提供人民「從搖籃到墳墓」的基本生活保障 D. 福利服務志願化

參考解答

  • 答案:A. 福利多元主義

解析:福利多元主義主張福利的生產與輸送不應由國家獨占,而應由國家、市場(商業部門)、志願部門及家庭/社區共同分擔,形成混合式福利經濟。商業部門投入福利服務,例如企業提供員工福利、經營長照或托育機構、參與社會責任方案,正是市場部門在福利體系中扮演供給角色的展現。B的福利集中化與D的福利服務志願化,均與商業部門參與的意涵不符;C描述的是國家主導的普及式保障,故選A。

第24題

社會工作師執行業務時,對於應撰寫的社會工作紀錄,應保存多久? A. 保存期限不得少於三年 B. 保存期限不得少於五年 C. 保存期限不得少於七年 D. 保存期限不得少於十年

參考解答

  • 答案:C. 保存期限不得少於七年

解析:社會工作師法規定,社會工作師執行業務時應撰寫社會工作紀錄,並至少保存七年。紀錄保存的目的在確保服務的可追溯性,供督導、機構查核、後續服務轉銜及爭議發生時舉證之用;七年期間亦與民法上一般請求權時效相互搭配,使服務對象日後主張權益時仍有完整資料可循。三年、五年或十年均非法定保存期程,故選C。

第25題

依據就業保險法投保對象的規定,排除了某些人員,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排除參加公教人員保險的對象 B. 排除參加勞工保險的對象 C. 排除參加軍人保險的對象 D. 排除已領有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的對象

參考解答

  • 答案:B. 排除參加勞工保險的對象

解析:就業保險法第5條規定,年滿15歲以上、60歲以下的勞工應參加就業保險,但依法應參加公教人員保險或軍人保險者,以及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者,不得參加。勞工保險與就業保險係併行制度,受僱勞工通常同時具勞保與就保身分,法律並未排除「參加勞工保險」者,故B敘述錯誤。A、C、D均屬法定排除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