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普通考試 社會行政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第18題

村(里)幹事是若發現其村(里)內有身心障礙者遭遇下列何類事項,不是村(里)幹事需進行責任通報的範圍?

題目

村(里)幹事是若發現其村(里)內有身心障礙者遭遇下列何類事項,不是村(里)幹事需進行責任通報的範圍? A. 有人利用身心障礙者行乞或供人參觀 B. 有人利用身心障礙者為犯罪或不正當之行為 C. 身心障礙者遭人身心虐待 D. 身心障礙者遭人詐欺財物

官方答案

  • 答案:D. 身心障礙者遭人詐欺財物

解析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75條列舉對身心障礙者禁止的行為,包括遺棄、身心虐待、限制自由、留置於易生危險之環境、利用行乞或供人參觀、強迫或誘騙結婚,以及利用其為犯罪或不正當行為等;第76條則課予村(里)幹事等執行身心障礙相關業務人員通報義務。A 屬利用行乞、B 屬利用為犯罪或不正當行為、C 屬身心虐待,均在責任通報範圍。D 的詐欺財物屬刑事案件,應循報警、司法途徑處理,不在該法列舉的通報事由內。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