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普通考試 社會行政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第19題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接受政府轉介相關就業服務,而增加的工作收入,最長於多久期間內得免計入家庭總收入?
題目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接受政府轉介相關就業服務,而增加的工作收入,最長於多久期間內得免計入家庭總收入? A. 1 年 B. 2 年 C. 3 年 D. 5 年
官方答案
- 答案:C. 3 年
解析
社會救助法為避免「一就業就喪失補助」的就業陷阱,鼓勵有工作能力者進入勞動市場,明定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接受政府轉介相關就業服務後,因就業而增加的工作收入,最長三年內得免計入家庭總收入。此規定的目的在于讓脫貧者在緩衝期內累積所得、穩定就業,而不致立即喪失救助資格。A 的 1 年、B 的 2 年、D 的 5 年,均非規定的期間,故選 C。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