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普通考試 文化行政 文化行政概要
第4題
何謂「文化資產教育」?(5 分)請問「文化資產教育」的重要性為何? (10 分)政府應該採取那些政策來推動?(10 分)
題目
何謂「文化資產教育」?(5 分)請問「文化資產教育」的重要性為何? (10 分)政府應該採取那些政策來推動?(10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文化資產教育之定義。文化資產教育係以文化資產(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考古遺址、史蹟、文化景觀、古物、自然地景、傳統表演藝術、傳統工藝、口述傳統、民俗、傳統知識與實踐、保存技術及保存者)為媒介,透過正規教育、非正規教育與終身學習,使學習者理解其歷史脈絡、價值與保存意義,並培養參與保存、維護與再生產的知識、技能與態度。《文化資產保存法》課予各級主管機關調查、研究、保存、維護與教育宣導之責,為其法制基礎。
- 二、重要性一:集體記憶、文化認同與公民社會。文化資產是族群記憶與地方感的物質與非物質載體,教育使其從「被指定之標的」轉化為「被理解之價值」,避免保存流於形式。透過現地教學與參與式行動,可培養公民對環境變遷、開發爭議與所有權人處境的理解,形成支持保存的社會基礎,並回應《世界遺產公約》與《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要求的教育與能力建構。
- 三、重要性二:人才培育、產業發展與風險治理。文化資產教育向下銜接修復匠師、傳統藝師、導覽解說、策展與文化科技人才的養成,維繫技藝傳承與產業鏈;向外則結合地方創生、文化觀光與文創加值。同時,防災與風險意識也須透過教育建立,使社區在震災、火災與極端氣候下具備應變能力,並回應永續發展目標(SDGs)中「強化保護文化與自然遺產之努力」。
- 四、政策一:法制、課綱與學校教育。宜於《文化資產保存法》與相關子法明確教育推廣之責與經費;將文化資產納入十二年國教社會、藝術與自然領域課綱及校本課程,發展教材與教案;推動現地教學(place-based education)與館校合作,建立文資場域的教學接待能力;並強化師資培力,辦理教師工作坊與認證,使教學不致停留於背誦指定名稱與年代。
- 五、政策二:社會教育、數位應用與地方參與。辦理全國古蹟日(對應歐洲 heritage days)、文資月、導覽培訓與志工制度;運用三維掃描、數位典藏、擴增實境與開放資料,擴大近用並保存紀錄;以補助與稅賦優惠鼓勵所有權人參與,推動文資信託與社群認養;結合社區營造與地方知識學,納入原住民族傳統智慧與轉型正義的爭議性遺產討論,並建立推動成效的評估指標。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