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普通考試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8題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下列何者不視為銷售貨物?
題目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下列何者不視為銷售貨物? A. 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以其產製、進口、購買之貨物,無償移轉他人所有,而其進項稅額並未申報扣抵銷項稅額者 B. 營業人以自己名義代為購買貨物交付與委託人者 C. 營業人解散或廢止營業時將貨物抵償債務人 D. 營業人委託他人代銷貨物
官方答案
- 答案:A. 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以其產製、進口、購買之貨物,無償移轉他人所有,而其進項稅額並未申報扣抵銷項稅額者
解析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條,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以其產製、進口或購買之貨物無償移轉他人所有,且其進項稅額未申報扣抵銷項稅額者,不視為銷售貨物。B以自己名義代購交付、C以貨物抵償債務、D委託他人代銷,均屬該條所定視為銷售貨物之情形,故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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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