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普通考試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1題

下列那些扣除額之額度,並無上限之規定?①醫藥及生育費 ②災害損失 ③財產交易損失④儲蓄投資特別扣除

題目

下列那些扣除額之額度,並無上限之規定?①醫藥及生育費 ②災害損失 ③財產交易損失④儲蓄投資特別扣除 A. ①② B. ①②③ C. ①④ D. ②③④

官方答案

  • 答案:A. ①②

解析

醫藥及生育費與災害損失均採核實減除,所得稅法未設金額上限;醫藥費以實際支付且未受保險給付者為限,災害損失則以扣除保險賠償後之實際損失為準。財產交易損失僅能在當年度財產交易所得範圍內扣除,不足額雖可遞延,仍受所得額限制;儲蓄投資特別扣除亦有每戶定額上限。故無上限者為①、②。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