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普通考試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23題

甲夫乙妻適用法定夫妻財產制。甲乙離婚時,甲有現存婚後財產新臺幣(下同)1,000 萬元存款,其中有200 萬元為甲車禍收到肇事者丙賠償之慰撫金。乙有現存婚後財產…

題目

甲夫乙妻適用法定夫妻財產制。甲乙離婚時,甲有現存婚後財產新臺幣(下同)1,000 萬元存款,其中有200 萬元為甲車禍收到肇事者丙賠償之慰撫金。乙有現存婚後財產2,000 萬元,包含繼承自父親丁之房屋,其價值1,000 萬元。下列關於雙方剩餘財產差額分配之敘述,何者正確? A. 甲得向乙請求200 萬元 B. 乙得向甲請求200 萬元 C. 甲得向乙請求100 萬元 D. 乙得向甲請求100 萬元

官方答案

  • 答案:C. 甲得向乙請求100 萬元

解析

民法第1030條之1第1項但書明定,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及慰撫金,不列入剩餘財產分配。甲婚後財產1,000萬元中,車禍慰撫金200萬元應扣除,剩餘財產為800萬元;乙婚後財產2,000萬元中,繼承取得之房屋1,000萬元應扣除,剩餘財產為1,000萬元。兩者差額200萬元,平均分配各100萬元,因甲之剩餘財產較少,故甲得向乙請求100萬元。A、B未扣除慰撫金或繼承財產,D則請求方向錯誤。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